孙 晶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100732)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中华和谐文化也是维系社会和家庭和谐发展延续的主心骨。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和万事兴”这句古话充分反映出家庭与社会发展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中国几千年以来形成的汉族的家族制度与祖宗崇拜,是一种主流的社会制度。这种社会制度的特点是:以易经的特殊时空观为思想基础,认为时间的发展呈现为一种螺旋形循环式的上升过程,以六十甲子为一个周期,时间会显现出惊人的相同之处;从而通过家族制度和祖宗崇拜形成一种特殊的文化观念,这种文化观念将个体与普遍结合起来,讲求宗族和文化的传承,将个人短暂的生命与延续不断的社会发展责任结合起来,从而使个人的时间视野超过了个人的生命长度,达到家族血脉相传、香火不断。易经坤卦讲“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说的就是这种家族制度具有的积极意义的方面,如果是和谐的家族,必将受益;善是伦理道德的最高境界,而和就是善。人与人之间和,带来的就是社会的善;家庭内部和,就是家庭积善。坤卦接下来还讲“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更是强调在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家族传承的重要性和必然性,认为道德伦理的修养是逐渐积累而来。 最大的和谐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古代对天人合一的观念有很多的解释,但主要是关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看法。这种文化以二者的和平共处作为最终目的,它是建立在人与自然为平等关系的基础上的;这种平等的关系就是和谐的关系,有时候这种平等关系并不见得就时时都和谐,但根据易经的阴阳平衡原则,它却意味着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在这种易文化观的大背景下,为了达到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目的,需要有某些具体的手段,也需要从自然中获取,这其实也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并没有违背和谐的原则。易文化观的形成,也是从自然界中获得的启示,是对自然规律和人文思想的综合。天人合一不仅是一种理念,而且是一种生存方式;我们人类既要生存和发展,又要保护自然生态的健康运转,就需要充分开发我们的智慧,只有合乎自然发展规律的易文化才能做到这一点。人类的欲望不能无止境,人类的行为要有约束,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孔子说过“钓而不纲,戈不射宿”,孟子也讲“数罟不入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说的就是天人合一的观念和手段的结合。 20世纪中期以后,市场经济不断扩大的结果和环境问题的严重化,在世界上引起了被称为“自然中心主义者”和“人类中心主义者”的生态学家之间的争论。自然中心主义者主张:自然就算离开人类的价值定位仍然具有自然自身的固有价值,但其观点正是针对近代以后只将自然看作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的观点的强烈反驳,与笛卡尔式的机械主义自然观是针锋相对的。 然而,近年来出现于日本的共生思想被认为超越了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对立。原因是,共生思想的立场在于承认了人类是自然的一员的同时,也承认了人类与自然是性质不同的存在。也就是说,人类在自然进化中既是生命共同体的一员,又通过文化上的进化成为性质不同的存在。因此,共生的立场,就是重视“与自然交流的态度”。现代哲学对天人关系的解决实际上也是对古代智慧的再诠释。 易经关于和谐的论述最重要的莫过于两句话:易经乾卦象辞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以及坤卦象辞的“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前一句意思是,宇宙的运行规则稳健而刚强,日复一日,周而复始,从不休止。作为宇宙的一员,君子应该奋发努力,自强不息。个人应该积极进取,才能有所作为。如果社会的每一员都积极进取,那个人的价值就能得到体现,人们的精神就会得到满足,反过来也就能促进社会的进步。后一句讲,天下(世界)、社会的发展也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作为自然及社会的一员的人,应当效法大地,以宽厚的德行,负载万物。君子要讲道德,讲社会责任,包括对宇宙自然万物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家庭和社会都和谐,人与自然之间也才能和谐相处。为人要当健当强,当仁不让。处世则须宜卑宜厚,德被天下。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惟圣人乎!为人能刚能柔,可屈可伸。处世静如蛰龙,动如猛虎!中华民族的和谐精神,都集中体现于这两个命题之中,前者提倡的是进取精神,后者提倡的则是宽容品格。所谓“厚德载物”的宽容精神,就是要始终以和为贵、德性淳厚,表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包、博大宽厚的和合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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