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列学术活动“协力建构中国特色医疗机构治理体系研讨会”纪要
由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和东南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列学术活动“协力建构中国特色医疗机构治理体系研讨会”2024年11月17日在东南大学榴园宾馆顺利召开,共有专家、学者以及学会理事等40余位代表参会。
开幕式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刘启川书记主持,省社科联学会部鱼雪萍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处何新羊处长分别进行了致辞。
主旨发言由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樟林教授主持。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教授的发言题目是“三明医改经验的启示”。他认为,三明市紧紧抓住的“牛鼻子”就是始终“以健康为中心”,而非以营利为目的,强调“公益性”的同时,大胆推进制度创新——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原则;整合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资源,打造“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人、财、物、事、绩、管等高度统一的一体化紧密型医共体管理模式;在“大健康”理念基础上建立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能够促使医院不仅提供医药服务,还提供健康管护等公共卫生服务;王教授也对三明医改提出一些问题和建议。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名誉会长、东南大学孙慕义教授的发言题目是“秩序、法则与合规的逻辑哲学等问题”,他认为,宇宙性的普世之约是人类一切约法-立法-法治观念的基础。身体来源于土地,人立于天地之间,生长繁衍,以守约为背景,获得应许身体行动的自由。“约”必须要“立”,要具有可能性,要符合现实,要合理,要有现实有效性。凡是符合规律、规约、规则、特行规定的行为、语言与相关事务,就具有合规性。合规性是一种事务情态或状况的性质。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普遍的,客观的。对规律,人们只能认识,尊重,利用,不能创造,改变,消灭和违背;规则、守则是对规律的回应,任何正确的规则、守则都是根据规律制定的,人们遵守规则,就是尊重规律的体现;规则是运行、运作规律所遵循的法则。规则产生秩序。
两位教授的发言非常精彩,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专题发言分两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由东南大学医事法研究所刘建利所长主持。
上海政法学院刘长秋教授的“论商业性代孕的刑法规制”,山东中医药大学赵西巨教授的“医疗资源配置及其责任”,华东政法大学满洪杰教授的“构建以患者安全为核心的医疗机构管理法治”,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学院曹艳林教授“规范分析与实证研究结合的卫生健康法学研究探索”的发言都从各自独特的视角,分析了卫生法学领域存在的问题与解决之道,对卫生健康法学研究方法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第二部分由江苏省卫生法学会程国斌副会长主持。
江苏省人民医院审计与法务处朱滨海处长的“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认识与实践”,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法务处仇永贵处长“公正医疗的实践与思考”,南京医院协会胡晓翔秘书长的“医疗机构精准治理的基石——医患关系伦理和法律属性解析”,省卫生法学会王启辉副会长的“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公立医院内部治理机制”的发言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最后,由江苏省卫生法学会邵永生会长致闭幕词。本次活动自筹备以来,得到了省社科联学会部、省卫健委法规处以及各级领导、各位嘉宾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他代表主办单位向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领导、嘉宾、同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也要向为本次活动付出辛勤努力的工作人员表示诚挚的感谢!希望大家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继续保持这种团结协作、不断探索与追求的精神,不断创新、进取,为江苏乃至全国卫生法学与医学人文事业发展,添砖加瓦、做出更大的贡献。
经过一天的精彩的发言、讨论,大家收获满满,会议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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