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力运作方式下的性禁忌伦理
包玉颖
摘要: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在《性史》中认为性成为权力的对象,成为权力对身体统治的工具,性禁忌是权力的运作方式,这种认识有其价值合理性。本文通过分析性禁忌不是以厌恶为基础的、性禁忌不是来源于人天生就具有的羞怯感而是社会对个人控制的权力运作方式,探讨在这种权力运作方式下,性禁忌伦理思想造成的最突出的后果是男人对女人的性别压抑。
关键词:性禁忌伦理思想 权力运作方式 性别压抑
一、性禁忌伦理产生根源存在的认识误区
1.性禁忌伦理是以厌恶为基础的
天地鸿蒙荒凉,宇宙宛宛氤氲,人走出混沌与蒙昧,到了文明社会。有人提出性禁忌是以厌恶为基础的,因为性器官是与有毒的、恶臭的分泌物的排泄口紧密相连的,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厌恶是教育和环境的产物,而不是天生具有的。厌恶在自然界中根本不存在,在自然界中,万物都是等价的,拥有自己的价值。厌恶在本质上是相对的,它在儿童身上不存在,而在成年人身上才表现出来。某些人的分泌物可能引起厌恶感,而有的人的分泌物却不会引起厌恶感,就像父母对自己婴儿的粪便一样。有的民族厌恶的食物,而其他民族却一点不觉得厌恶,就像猪肉对于穆斯林来讲,这种厌恶并不是自然生理基础上的,而是基于宗教和情感上的。同样,厌恶可以禁止性欲,但是,厌恶也可以通过性欲被克服,当一对情人在正常情况下被对方的性器官激起一种近于狂热和盲目崇拜的感情时,他们互相献出了自己的形体、肉体和性,这时你很难看到那种厌恶的感觉。由此看来,性器官是可耻的习俗是没有任何理性根基的,就像认为鼻、耳朵、眼睛是可耻的一样愚蠢。自然的性交被人们热切地渴望着、持久地追求着、欢快地进行着,被当作人类快乐的最伟大的源泉之一。对性的厌恶既不是由男女两性的性行为产生的,也不是由交媾引起的,而是特殊的社会和教育的结果。
2.性禁忌伦理来源于人天生就具有的羞怯感
有人认为性禁忌来源于人天生就具有的羞怯感,这种说法同样是没有根据的。在人和动物中天生的羞怯是不存在的。羞怯是性压抑的标志,它是树立在性堡垒上的旗帜,这面旗帜在儿童时期还没有升起,因为这时的性还是自由的、没有受到压抑的。在不同的地区都存在性羞怯,但是在一个地方一种情绪或行为表示羞怯,而在另外一个地方可能是相反的行为或情绪表示羞怯。羞怯的表达形式本质上是地区性的,并不是自然的本性,而是习俗和教育的结果。弗洛伊德认为,小孩是根本没有羞怯感的,在幼年时期,展示自己的身体并引起他人对自己性器官的关注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快乐[2],当他开始避免这种满足时,并不是因为认同羞怯的禁忌,而是担心受到处罚,因为他不断地被告诫不能露出或者摸自己的性器官。这种“法定”的羞怯变得足以符合人类的普遍的、公认的保证之前,还要经历一个培训和约束的过程,而在某些个体那里,这种约束只流于对社会习俗的表面的尊重和虚伪的接受,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同意。
羞怯这种禁忌还与男性对女子这种“美德”的赞美和期待有关。由于男性对女子独自占有的欲望,羞怯就成为他们所期望的保证,引起他们特殊的兴趣,男人常常把羞怯和女子的价值高低联系起来,在正当或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中,他们自己把女人的羞怯变成了不羞怯,这种想法给他们带来异乎寻常地快感。在服从社会习俗时,会出现人为地唤起羞怯感的现象。娼妓提供了不羞怯的例子,她们面对不同的性器官和性表现形式,没有任何厌恶感和窘迫感。同样,跨过婚姻门槛的新妇,她们在性表达上同样是张扬的没有窘迫感的,她们在初次亲昵时没有丝毫难为情。结婚这种形式提供了克服羞怯感约束的工具,这种约束是强加给自然和幸福生活的重负,即使最端庄的新娘也会轻蔑地对待她的羞怯,只要她知道她可以这样做而且不会受到社会习俗的指责就可以了。没有什么东西比羞怯的习俗更容易打破的了,在娼妓中,羞怯感的消除与所有男人有关,而在已婚的妇女中,羞怯感的消除与一个男性有关,即使是合法的性关系,依靠的也是对性羞怯的放弃。
二、性禁忌伦理是社会对个人控制的权力运作方式
性禁忌伦理思想既不是生理上对性厌恶的结果也不是心理上羞怯的结果,而是社会对个体统治约束的结果。性器官虽然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但它仿佛具有了一种独立的人格,不是一种无足轻重的人格,好像它是一个有意志的个人一样,性成为身体中最招摇的部分。福柯认为权力不仅具有排斥作用,而且也有肯定性的干预作用,正因为权力的肯定性作用,对付疯癫和性的权力技术逐渐交织在一起。性禁忌是一个体系的组成部分,但不是道德的组成部分,人们完全有理由选择一种理性主义的存在概念,把性看作是正大光明的、合情合理的事情,是与个人诚实和个人荣誉无关的事情。禁忌在社会上普遍存在,“禁忌表示与目前的习惯不一致的东西。一棵不能摸或砍倒的树,就是禁忌树。人们谈论关于树的禁忌是要表明一个男子企图触摸和砍倒那棵树的顾虑之情。铸成这种顾虑没有任何实际的原因。正如那棵顾虑树,可能是由于损害的恐惧或受到刺痛引起的顾忌。对禁忌给出明确区别特征的东西是惩罚,禁律是没有充分根据的东西。由于触犯禁律而遭受的惩罚,并非是民法上应受的处罚,但像死亡或失明这些突然降到有罪人身上除外。”[3]这里谈论的是关于波利尼西亚人的,他们是迄今为止与世隔绝的人,他们对禁忌的理解和我们古代人对禁忌的理解应该非常相似,也就是禁忌来自于担心受到惩罚的顾虑。同样弗洛伊德认为“在我们看来被分割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方面。一方面,对我们来说意味着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东西;但在另一方面,它又意味着离奇的、危险的、被禁止的和邪恶的东西……与禁忌相反的词表示易于接近的和平常的东西,禁忌本质上表达的是禁条和约束。我们组合的词‘神圣的恐惧’常用来表达禁忌的含义……禁忌的禁律完全缺乏正当的理由,而且从不知其起源。虽然我们难以理解,但是在他们那里禁忌被看作理所当然的事予以接受。”[4]人永远有自己恐惧的东西,禁忌也就有自己永恒存在下去的市场。
性禁忌伦理思想是权力对性实施有效控制的手段。禁欲主义伦理体系,包括基督教、犹太教、佛教和中国的禁欲主义思想,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那就是,它为自己的信仰者指明了一个未来美好生活的前景,这个前景是十分诱人的:“进入天堂”、“与主同在,永生”、“到达极乐世界”、“存天理”。但是,为了得到这种美好的生活,他们必须放弃尘俗的欢乐和享受。这里就暗含着对一切可能产生快乐的事情的谴责,例如餐桌上的快乐--暴饮的罪孽和饮酒的快乐--禁酒主义等,而性作为最有热情、最令人渴望的东西,自然会受到最多的指责和控制,大量的禁令强迫人们遮掩肉体,迫使人们保持缄默,谨言慎行。“为了要在现实中完全控制住性,因而首先就必须要在语言的层面上制服它,控制住性在语言中的自由流动,将它从言谈中清洗出来,清除太露骨的词汇。甚至就连在禁律之中似乎也不敢直呼其名。现代虚伪的人们甚至连那个词的音都不敢发,通过这种方法来确保性不为人所谈及。种种禁忌相互作用通过保持沉默来强制人们一言不发。以强化纪律和检查制度。”[5]
三、性禁忌伦理造成的最突出的后果是男人对女人的性别压抑
福柯指出的性是一种权力话语,性禁忌是一种统治的手段,尤其是男人对女人统治的手段。“性成为强加于每个人头上的禁令……由于女人在生育后代方面的重要性使她的身体也被‘性’化,成为权力统治最集中的地方。”[6]从古到今两性之间的状况是一种支配与从属关系,性伦理的历史就是压抑性的历史,性是社会和文化的产物,是后天学习的结果,是“社会的手稿”。性权利是政治权利,在人类制度化的不平等中,性的不平等是各种不平等的原型,男女的性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政治关系。性关系是最基本的人类关系,所有其他更为繁复的社会构建都产生于这一核心模式。人类分为两大阵营:男人和女人,性道德的核心是男人对女人的统治,这种制度将贯穿并腐蚀所有其他的社会关系。
在历史中,“父权制妇女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它的主要特征是男尊女卑和男女异德说。[7]在西方是“剑与圣杯”的文化,男性是象征雄蛮和强权伟力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高悬在女人头上;任其宰割的女人成了男权圣殿中盛血献祭“圣杯”。在东方则是“高山和黄土”的文化,男性是擎天拄地的巍峨高山,女性则是鲜血浸渍、白骨累累的黄土地。从古到今的性道德的核心是男人对女人的统治,表现在以下方面:
3。1 性禁忌神话和性禁忌宗教
神话是一个民族的童话,是一个民族的胎记,是一个民族的幻想和想象。神话是宣传的合适的先导,因为它的论点常常是基于道德或起源论上,神话开启了一个民族的文化的序幕,从而对现实的一切提供了一个超现实的道德依据。在西方最主要的两个神话是潘多拉盒子的故事和圣经中的原罪说,这两个影响深远的神话都是基于同样的认识:女人就是性,就是罪恶。
潘多拉是名誉扫地的地中海神话中的生育女神。赫西奥德将性欲的起源归因于她。性欲的引入导致了“各种族天真无邪、无忧无虑、无病无灾地生活在地球上”的黄金时代的结束。赫西奥德的长诗《工作与时日》和《神谱》中,把潘多拉看作“灾星”,是战争及不和的原因,“具有婊子的心绪和偷窃的本性”充满了“使身体枯竭的残酷欲望”,是宙斯派来毁灭男人的诱饵。当厄庇米修斯打开潘多拉带来的容器(女阴,或处女膜即潘多拉的盒子),男性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但结果是给自己带来了死亡,给人类带去各种各样的灾难。希腊神话中这样的例子非常多,当它希望赞美性时,就称赞阴茎的生殖力,当想诋毁性时,就引用潘多拉的例子。[8]
《圣经》是基督教和犹太教的经典,是西方直接的文化遗产,在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中,伊甸园的丧失归罪于性欲,而这种灾祸来自女人。亚当曾对上帝辩解:你所赐给我,与我作伴的女人把那树上的果子给了我,我也就真将它吃了。偷吃禁果的罪孽来自女人,女人必须为此承担后果,上帝对她的判决是“你将在悲苦烦恼中生儿育女。你欲望的对象将是你的丈夫。他将是你的主人”。这种判决是决定性的,决定了女人地位低下来自于原罪,是无法更改的,与夏娃相反,对男人的诅咒是“汗流满地”地干活,这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给予男性存在更大的意义和价值。从此以后,女人、性和原罪被联系在一起,构成西方男权制思想的根本模式。
在中国的男权制下,“盘古开天辟地”的传说取代了“女娲造人”的神话。传说在盘古开天辟地以前,“天地混沌如鸡子”,是盘古把天地分开,“天去地九万里,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盘古这个开天辟地的男神可以化生万物,他横亘在天地之间,把男人的人格尊严顶上了天,把女人的人格尊严没入了地,使性别有了天壤之别。在盘古开天辟地之后广为流传的嫦娥奔月的传说,对女性的诋毁是非常明显的,嫦娥集所有女人的恶习于一身,是不尊妇道、不守规矩的典型,她抱怨、唠叨、虚荣、自私、爱撒谎、歇斯底里并必将为她自己的劣习付出沉重的代价,以至于孔子对女人作出这样的评价“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9]
3。2 性禁忌心理学
人们从意识到自己的性角色到接受性角色直至达到一个成功的性角色,除生理基础和社会调适外,起主导作用的是性心理。在西方伦理思想中,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理论认为男女的性是由生物因素决定的,同男性相比,女性在生理上的缺陷使她们处于劣于男性的地位,而且是不可改变的。首先,他认为女性具有一种性抑制的天性。“事实上,男女之间天性方面的差别,甚至在婴儿期便已经明显了。以性抑制如害羞、厌恶、同情等为例,它在女童身上就比男童身上来得早一些,而且受阻碍程度也要小一些。女童的性潜抑倾向更为明显,性的‘部分冲动’也多呈现被动的形式”。其次,他把人的性欲都视为男性的。“我们甚至认为,女童的性活动完全是男性风格的。而且,弗洛伊德还认为,在性方面,男性是主动的,而女性是被动的,这种关系是由生物学决定的。他强调,“男性”和“女性”可以有三种含义:一种表示主动和被动,一种表示生物学含义,一种表示社会学含义。在这三者之中,第一种是最基本的和最重要的,当“原欲”被说成是“男性”的时候,指的便是它永远是主动的,这与男性的生物学相关。此外,弗洛伊德还主张,在生殖器阶段,女孩发现男女在人体结构上的差异,并对自己没有阴茎作出反应,发现自己被阉割了,认为自己身体是不健全的,这种阴茎嫉妒和阉割情结使她们成为自卑的牺牲品。
对男性优越这一认识保证了男尊女卑的合理性,对于男女不同的性别有不同的性别定位,男人的个性是积极进取、智慧、力量和功效,女人的个性是顺从、无知、贞操和无能。性角色对男女两性的行为、举止和态度作了细致的划分。性角色把料理家务、照管小孩的事情划归女人,而把其他的人类成就、兴趣和抱负归男人负责,由此体现在社会地位上。20世纪40年代,法国哲学家西蒙娜德·波伏瓦经过考证指出“女人不是生就的,而是造就的。生理上、心理上或经济上的命运并不能决定人类女性在社会中出现;是作为整体的文明造就了这一介乎男性与无性之间的,被描述为女性的生物性。因此,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不是一种自然物种,而是一个历史概念。”[10]
3。3 性禁忌伦理学
福柯认为性禁忌把关于性的探讨,变成一个涉及到人的本质的大问题。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着双重的道德伦理体系,妇女不但承受着社会对女性的普遍压抑,而且承受着男人对女人的压抑、剥削和奴役。在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结构中,女人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物,女人和女人的身体成为禁忌,美国学者朱迪丝?布朗考察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修道院后得出结论:在前近代欧洲,一般都认为妇女比男人更好色,更容易沉溺于淫荡中。大量的文献——包括医学的、法学的和神学的——一直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和《圣经》都支持这种见解。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平民可以提出所有权要求的唯一奴隶是他的妻子,妇女实际上是介于自由人--男人和奴隶之间的人,绝对不能享有与男人同等的社会地位,妇女作为不用付钱的佣人为男性提供了一个抵挡阶级压迫的缓冲,为那些即使社会地位十分低下的人提供了有闲阶级的精神享受。
男女之间的道德标准也是不同的,男性主导和女性服从的道德地位是由社会的等级制度以及人类灵魂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卢梭认为,男女两性道德上的差异是由自然本性决定的,是大自然把生儿育女的任务交给了女性。他提出两性在道德上互补,主张男性的品德是节制、公正和诚实,女性的品德是忍耐、服从、善良和灵巧,而且女性之所以要温柔就是因为她生来就要服从有诸多缺点和恶习的男人。《圣经》中圣保罗说,女人的“自然用途”就是性交[11]。苏格拉底说,女人是男人肉欲的堕落性质的人格化和体现。诺斯替教认为,“世界上最强大的野兽是女人”。诗人格兰维尔说:“女人从夏娃开始就是恶魔的工具。”英语中的女人一词Woman,意指给男人--Man带来Woc--不幸、麻烦的人。由此看来,认为“女人是祸水”的偏见并不是中国的特产。
中国从古代就是一个血缘非常浓厚的宗法社会,家族一直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不是个性的完善和张扬,而是“忠”和“孝”的社会义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殖是性的目的,甚至是唯一的目的。女人仅仅是男人实现“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实现人类繁衍和生命延续的工具。孔子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发乎情,止乎礼”,甚而用“男女授受不亲”来为男女交往竖起一堵高墙,把女人远远地排除在社会生活之外。孟子则将人之“好色”的本性欲望纳入孝这一社会伦理之下:
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忧;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贵,人之所欲,贵为天子而不足以解忧,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
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冝,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父母,是以不告也。”[12]
告子提出“食色,性也”,也只是为自己“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的理论做铺垫,而且被孟子当成了批判的靶子,宋明理学家更是指责告子“不知理之为性”。被误解为纵欲主义的杨朱其本意也是“圣人必先适欲”,强调“靡曼皓齿”为“伐性之斧”。中国从宋朝中期以后开始进入性压抑时期,女性的魅力被认为是危害社会的潜在因素,遭到约束、压制和扼杀,被极力引导到所谓合乎礼法的范围之内。周教颐推崇“无欲”、“主静”,认为“家人离,必起于妇人”。二程(程颜、程颐)强调“明天理,去人欲”,“无私欲则天理明”,“蔽于人欲,则亡天理”,反对寡妇再嫁,认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朱熹说:“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主张“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 “纲,网上大绳也。三纲者,君为臣纲,夫为妻纲。” “万恶淫为首”成为人们必须牢记的性道德戒律。性欲成为所有人欲中最危险的,所以需要努力去除掉和消灭,在不能做到去除掉和消灭的时候,就设法限制、压制它。这种矜持的道德人格常常使得女性产生一种时时处于社会监督之下的社会心态。这种对女性的压抑一直延续几千年,绵绵不绝,至宋明理学达到顶峰,广泛流行的将女人和男子隔离的深闺制度、女子裹足、守寡和贞节牌坊就是这种畸形文化上所结出的毒瘤,
在传统的男权社会中,如果婚外性交涉及到男子就是风流韵事,可以原谅,希腊神话中的主神宙斯就先后娶了七个神做妻子,并和许多凡间的女子有恋情,是令人遗憾但却可以理解的小毛病,中国古代男性都可以有三妻四妾,涉及到女子就是淫荡“破鞋”,是对财产法和遗传思想不可饶恕的违背,就会遭到最严厉的惩罚,一般是处死。传统的贞操观,剥夺了女人的性权利,束缚着女人的性自由,印度的殉夫自焚,伊斯兰妇女的终身蒙着面纱的行为就是这种文化的产物。另外它给男人的性自由设置了一个理想的通道——给予一些女子以绝对的“性自由”。妓女以出卖自己做人的尊严和正常人的生活为代价,成为男人手中的一个玩物,通过金钱,可以买到女人,女人被物化成为一个可动产,传统的性伦理,对婚前的性纯洁也看得很重要。对女性,更要求保持处女之身。这也是男人娶妻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准。从婚前性行为的统计数据来看,相同年龄段的男性性行为发生率高于女性。可社会舆论往往呈一边倒地指责有婚前性行为的女性,这是不公平的。现在处女膜修复手术大行其道就是这种心理下的怪胎。这是双重的道德伦理体系。“然而一个接受这种双重道德标准的社会,无法超越一种固定的和狭隘的界限去贯彻对真理、诚实和人道的热爱”[15]
参考文献:
1.[奥]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性欲三论[M],赵蕾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10).
2.[法]热内·居伊昂:性与道德[M],李迈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
3.[奥]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96.
4.[法]米歇尔·福柯:性史,姬旭升译[[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9.
5.[法]米歇尔·福柯:性经验史,佘碧平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6.[美]凯特?米利特:性政治[M],宋文伟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1).
7.余凤高:西方性观念的变迁[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6(3).
8.孙慕义:生命的核、质与根[J],医学与哲学,2005(12).
9.肖巍:女性主义对“性生物决定论”的挑战[J],河北学刊,2001(1).
(作者单位 南京中医药大学0
包玉颖 (1974— ),女,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部,210046。
[15] [奥]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性欲三论,赵蕾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1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