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夫·爱泼斯坦 著 吴万伟 译
本文是对身体存在秘密的反思。
我这个人不是绝对无好奇心,但有一样东西是我过去这么年来很少感到好奇的地方,那就是我的身体。最近之前,我不可能告诉你,我的或任何其它人的胰腺、脾脏、胆囊等的功能状况如何之类。我不想知道我还有肾脏,除了知道可能位于腰部下面背后的某个地方之外,并不确定它到底有什么作用。至于蜷缩在体内的很长很长的肠子等内脏,更是觉得知道得越少越好,虽然我一直喜欢听单词“十二指肠”(duodenum)的发音。至于在体内爬行和游泳的细胞、染色体、荷尔蒙、微生物等之类,还是不说为好吧。
无论好坏,现在有了一本精彩的书在讨论我的这些知识缺陷,即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写的《身体指南》。该书描述了身体的各个部位,有体内的有体外的,有已知的也有未知的。书中列举了种种疾病和肉体的机械性功能失常;创建了医疗研究者英雄群体的万神殿,也揭露了江湖郎中的种种骗术和伎俩。该书阐述了人和其他哺乳动物的差异、男女差异,所有这些都是用流畅且风趣幽默的文笔娓娓道来,一点儿都不让人觉得无聊。书中的视角带有讽刺的味道,但对人类身体这台复杂和巧妙的机器又不失应有的敬意和欣赏。
在《身体》的最初一百页篇幅中,我们了解到人的肚脐里有微生物,成年人平均每个小时摸脸16次,人的面部表情在4100种到一万种之间,眼泪有三大类别,人眼能够区分两百万到七百五十万种颜色,人比其他任何哺乳动物都更容易窒息。年轻时扁桃体切除的人上了年纪后患心脏病的风险几率要比其他人高44%,发明脑叶白质切除术(lobotomy)的人之一在1949年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达芬奇(Leonardo)的名画“蒙娜丽莎”没有眉毛。这类信息在书中十分丰富。
但是,除了这内容丰富的事实---一生中心跳的次数(达到16亿次),著名的口吃者,“男性生殖器崛起的复杂液压装置体系”,世界上身材最高者罗伯特·沃德罗(Robert Wadlow,身高8英尺11英寸),世界上最长寿者(吉尼斯世界纪录“世界最年长者”封号雅娜·卡尔曼特(Jeanne Louise Calment,122岁,117岁时开始戒烟),英国日记作家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的胆结石去除(不是蒙田的),肝脏的很多功能(布莱森告诉我们,肝脏能做很多事,还有踢球加分),阅读《身体》自然让人不由得思考自己的身体。这本书已经让我感受到,从总体上说,我还是很幸运的。身体没有严重残疾,没有患上明显的慢性病,还算健康地活到了80多岁,虽然正如从前的笑话所说,健康人的定义是最近没有去医院做检查的人。
这里需要做些修改。1997年,在我60岁的时候,做过一次心脏手术。我的免疫系统显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布莱森写道,免疫系统的任务是“辨认出身体中本来不应该有的东西,必要要时杀死它。”)几年前,我被诊断出克罗恩病(Crohn),这是一种胃肠道的慢性非特异性炎症性疾病,可能是误诊。为治疗这种病,医生给我开了强的松(Prednisone),这是一种促肾上腺激素药,造成我右边臀部的“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导致我拄拐杖几个月,我的一项兼具速度与力量的短柄墙球(Racquetball)运动生涯就此完结。因为当时的医学时髦做法,我小时候我被切除了扁桃体,也没有吃母乳(当时中产阶级妇女认为母乳喂养是有损身份的活动)。我想起来自己曾得过水痘但不是麻疹。上小学六年级时曾患上短暂的真菌皮癣,意味着我一连几个星期上学时必须戴帽子,非常令人尴尬。最近,我发现自己患上了小肠吸收不良症,低度乳糜泻。所以不得不吃流质食物,不过,偶尔我会很高兴地作弊。
我几乎忘了就在几年前我曾经患上老年人常见的皮肤病,学名为“大疱性类天疱疮”(bullous pemphigoid),该术语总是被拼读为菲尔兹(W. C. Fields)的最好模仿---意味着胸脯和腿上都起疱。我被误诊了两次,一次是皮肤病医生建议我换掉床垫,另一次是皮肤病医生建议我穿着短裤站在紫外线照射的隔间。看透症状的皮肤病医生阿兰·拉塞尔(Alan Lasser)倒是直言不讳地说皮肤病学很不靠谱,他的坦率令人钦佩。
在更厉害的另一方面,我没有过敏反应,避免了性病。(1959年,在得克萨斯胡德堡军事基地(Fort Hood)第五装甲师总部,部队为我们提供了被称为“好行为”的假期,如果连队在一个月没有车祸事故或患性病的案例。我们连队从来没有得到过这种假)。我成功避免了糖尿病,和我们住在一起的很多人都得了这种病。(有个故事是这样的:在沙漠中,法国人、德国人、和犹太人迷路了。法国人宣称“我35岁了,必须喝葡萄酒。”德国人说,“我30岁了,必须喝啤酒”。犹太人说“我30岁了,必须得糖尿病。”)我从来没有过渡肥胖。(布莱森报道说,“当今世界上大部分人都过度肥胖而不是吃不饱。”)因此,我逃避这一劫,据说每年有80万美国人因为过度肥胖不得不做髋关节置换手术。在16岁到39岁之间,我曾经抽烟很厉害,一天一包都不够,好在没有留下明显的后遗症。我从来没有去看过心理治疗师,他们常常很不靠谱。我的大部分头发都已经灰白了,头顶上好歹还剩了一缕令人敬佩的头发,腿上和胳膊上的汗毛早已消失。据说,如果我们的寿命足够长,到了离开世界时,就像来到世上时一样:没毛,没牙,不说话。
我很高兴生为男人,有人可能骂我是直男癌,或性别歧视狗。据说大哲学家米利都的泰勒斯(Thales of Miletus公元前624-公元前546年)有三件令人高兴之事:生下来是人而不是动物,生下来是男人而不是女人,生下来是希腊人而不是野蛮人。)一般来说,男人要比女人死得早一些,但他们可以摆脱月经期的麻烦以及后来因绝经而引发的各种心理问题。布莱森报告说80%的自身免疫疾病发生在女性身上,虽然男人患上帕金森综合症和自杀的机率比女性高得多,患上临床忧郁症的几率少些。女人最大的麻烦当然是生孩子,我很高兴自己不用遭这个罪。我的记忆中永远保留一种有人对生孩子的描述:就像排便时排出一个大南瓜那样难。在描写了生孩子的痛苦之后,布莱森写到“如果有什么能挑战人们对智慧设计的概念,那肯定是生孩子无疑了。”
人们从《身体》一书中了解到,由于生孩子的复杂性和痛苦,剖腹产的比例在上升。现在美国有三分之一的孩子是通过剖腹产生下来的。其中60%的剖腹产不是出于医疗的理由而仅仅是为了方便。布莱森注意到,麻烦在于依靠剖腹产方式生下的孩子“患上第1型糖尿病、哮喘、乳糜泻等的风险大幅度增加,肥胖和过敏反应的风险增加八倍。”他补充说,现在每七对夫妇中有一对夫妇在怀孕方面寻求帮助,我很高兴已经无需遭遇这种麻烦了,我25岁之前已经生了两个孩子,还曾经担任过我们社区计划外生育委员会的主席。多年前做过不孕不育治疗的朋友曾经将其比作投球手射门员:“在空闲的时候,要求你上场。”
对于构成身体的血肉和骨骼的超常结构,我个人有更多理由感到好奇而不是抱怨。我为那些在身体上没有我命好的人感到遗憾,他们一辈子对自己的身体都感到厌恶和恶心。我能想到那些身材肥大的年轻妇女,她们每天早上醒来就会遭遇这个痛苦的事实,诅咒自己的腿太肥了,或男女都有的情况,他们发现自己的脸越来越不好看了。脸上很多部分出了毛病,人体很多构造也出了问题。接着,有些人受到过敏反应的影响,或背上骨骼脆弱的沉重负担,或最糟糕的状况---神智不清或歪斜。虽然标准的数字是拥有206块骨头和大约600块儿肌肉,但就人的身体而言,很容易说人与人的差距可是非常大哟。
首先从物体大小各异的尺寸开始,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的奥黑尔国际机场(O’Hare),我曾经不知不觉地站在NBA篮球明星威尔特·张伯伦(Wilt Chamberlain)的身边,他当时在洛杉矶湖人队打球,我感觉到自己还没有达到人家的裤腰带那么高。如果站直的话,我身高五英尺七英寸呢。电影明星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身高五英尺八英寸,演员舞蹈家弗雷德·阿斯泰尔(Fred Astaire)身高在五英尺七英寸到九英寸之间---两个魅力不同的男人,工作要求他们留不同的发型。)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身材是严重缺陷(请原谅我的用语)。如果身材再高些,我可能不仅仅是在大学篮球队打球。年轻时,我或许追求个子高的漂亮姑娘。但是,我再也想不出别的什么了,身材不高好像并不算多么严重的劣势。
在我的一生中,整个世界的人似乎都变得比从前更高、更大了。我小时候,超过6英尺3英寸的篮球运动员往往就显得身体不协调和笨拙的。但现在,像篮球明星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和凯文·杜兰特(Kevin Durant)之类男人身高六英尺九英寸和十英寸,在篮球场上的运动表现比我优雅多了。我年轻时代喜欢的顶尖网球高手罗德·拉沃尔(Rod Laver)和肯·罗斯维尔(Ken Rosewall)都是身高五英尺七英寸和八英寸,而当今排名前十的网球明星中有五个的身高都在六英尺五英寸。足球运动员如今不仅身材更高大,而且体重达300英镑的前锋和250英磅的后卫在大学和职业橄榄球赛等领域是很常见的情况。身高六英尺三英寸以下的大联盟棒球比赛投球手已经很罕见了。在我所在学院社区的街道上行走的公民中,经常看到越来越高的年轻人。我不相信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身材萎缩了,但最近一些年我的确感到身材矮小了些。
就像汽车和其他机器一样,人身上的零件也会锈蚀坏掉。我已经提到臀部、膝盖和其他关节部位更换的情况很多,大部分都是老年人的专利。到了我们这把年纪,背疼是最经常抱怨的事情。关节炎或许稍微少见一些,但仍然是常见问题。(我自己也有这个毛病,是左拇指)。视力在下降。(我的双眼都做了白内障手术。)至于睡眠,布莱森提到“这是我们觉得最神秘的东西”,对绝大多数老年人来说,睡眠不再是从前感受到的持续不断的、纯粹的休息,而是每天晚上都会因为起夜而被打断两次、三次、四次之多,很多时候是膀胱丧失了弹性的缘故。我们这个年纪的人说“够多吗?”时,指的不是性而是睡眠。
布莱森汇报说,“癌症首先是年龄问题。在从出生到40岁之间,男人获得癌症的几率是71人中有一个;女人是51人中有一个;但是过了60岁,男人是3人中有一个,女人是4人中有一个。”伴随癌症的是放疗的复杂性和化疗的噩梦。在什么年龄,人们决定放弃治疗等待死神?有一天,我曾经偶尔去看病的胃肠病医生曾经向我展示了病人(71岁的老头)写的一封信,他决定放弃任何努力,要靠绝食将最近发现的胃癌饿死,宁死也不愿意治疗。此人在信中写到,他“已经活够了”。
接着是阿尔茨海默氏病(Alzheimer),它被错误地认为是所有痴呆症的典型。显然,除非进行事后检讨,否则我们没法明确无误地确诊这种症状。布莱森注意到“阿尔茨海默氏病可以解释痴呆症案例的60%到70%。”除了长期卧床不起或者痛苦的死亡之外,痴呆或许是上年纪人的最大梦魇。丧失记忆、疯癫、痴呆---不再能记住名字或辨认出自己孩子的面孔,恐怕是恐惧中最大的恐惧了。
布莱森认为,可以依靠健康的饮食、适当的锻炼,戒绝抽烟和喝酒来降低患上痴呆症的威胁。他也宣称“受教育程度越高,得痴呆症的机会越小。”他补充说“拥有积极的和探索的心态”也能有很大的帮助作用。真是这样啊。我认识的一个拥有积极的和探索的心态的男人,是我的好朋友。他妻子曾经给我,她接到附近书店咖啡馆老板的电话,说她丈夫在偷饼干,显然已经痴呆了。她告诉老板先记账,她随后去还。后来,当朋友被送进附近的养老院,妻子前去探望时,发现这家机构的餐厅地板上有很多稻草。在问到怎么回事时被告知,头天晚上那里举行了谷仓舞会。她问“我丈夫参加了吗?”人家告诉她,跳了而且似乎很开心。我能很容易地想象陆军元帅隆美尔(Field Marshal Rommel)和戴高乐(Charles de Gaulle)跳谷仓舞,也断然不会想到那个庄重害羞的好朋友竟然去跳舞。显然,一台完全不同的大脑已经进驻他的身体。
布莱森写到“你的大脑就是你。其他任何东西都不过是管道和脚手架。”在大脑的所有类型的活动中,记忆活动似乎最容易变化,尤其是上了年纪之后。记忆似乎十分任性,有很怪异的选择性,常常令人极其失望。过去几天里,我已经记不起来曾经给我很多伤害的女人的名字,也不记得小熊队投掷手凯瑞·伍德(Kerry Wood)的名字,不记得意大利神父作曲家安东尼奥·卢奇奥·维瓦尔第(Antonio Vivaldi)的名字。同时,我却栩栩如生地回忆起1942年在尤金菲尔德学校(Eugene Field School)幼儿园最漂亮的姑娘梅尔斯卡里(Merle Scurry)的名字和面庞,回忆起电台普莱尔(Prell)洗发水广告片中的那只猫。见人能叫出适当的名字,这是很多像我这把年纪的人存在的主要问题。不久前,有位朋友在吃中午饭时提出的问题是“那部名字我已经忘记的电影中的那个演员叫什么来着?”这种常见的记忆丧失是否标志着痴呆症的开端呢?人们很自然这样担忧,我更愿意不这么想。
布莱森没有触及的与身体相关的少数话题之一是疑病症(hypochondria),即对个人健康的非正常恐惧,担忧自己身患严重疾病的恐惧。我已经听说过,疑病症患者的寿命往往比那些没有这种心理疾病者更长,或许仅仅是因为他们经常去找医生看病。人上了年纪,不仅更容易患上疑病症,而且这种担忧似乎不仅不是疑神疑鬼而且是很有道理的。年纪越大,患上疾病的机会也越高,致命一击而彻底倒下的机会也更大。布莱森报告说,40%的美国人在一辈子中肯定患上癌症,60%的人肯定患上老年痴呆症,虽然心脏病仍然是死亡的头号杀手。左臂红肿是潜伏的心脏病即将突发的症状?右肩上的斑点或许是淋巴瘤或黑色素瘤或其他听起来甜美却致命的皮肤癌?至于肠子蠕动的轻微异常,那或许意味着胃癌或结肠癌?为什么不是呢?到了75岁或者再大些以后,就是在等待两只鞋子都落地啊,或者无论如何像我这样,同时保留着我在敲敲木头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单。
布莱森写到,“我们现在更多死于非传播疾病而不是传染性疾病。”换句话说,我们死于基因遗传或者缺乏养生技能的情况更为常见。肖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的名言“确保长寿的最佳办法是仔细挑选你的父母”。养生主要意味着锻炼和饮食。其实,我自己是既不注重锻炼也不注重饮食。一些像我这把年纪的朋友仍然能参加五千米竞赛,仍然能做一百次俯卧撑和几十个引体向上;也有人仍然能进行网球单打训练。可我的唯一锻炼是,站着把裤子穿上,散步途中去取点儿东西而已。
根据布莱森引用的研究,“每天坐六个小时以上的人”就可以被称为沙发土豆。很多时候,我坐着的时间超过12个小时。如果把我坐在写字台前写作的时间或在躺椅上读书的时间或在沙发上看棒球比赛或晚上看侦探电视剧的时间加起来,我可以被称为沙发土豆中的冠军了,应该拥有橡树叶勋章。不过,我的想法是,如果我能坐下来阅读尼古拉·列斯科夫(Nikolai Leskov)的小说或大卫·休谟(David Hume)的随笔,干嘛要傻乎乎地绕着街区或者在跑道上跑出一身臭汗呢?干嘛要毁掉膝盖上所剩无多的软骨呢?
至于饮食,在过去一些年,我已经放弃了所有健康饮食禁忌,喜欢什么就吃什么。我成了放肆和疯狂的家伙,至少一天一个煮鸡蛋,只要有冰激淋就吃,每周至少吃两次红肉。布莱森注意到“美国最受欢迎的蔬菜是炸薯条,”我自己也非常喜欢。为避免说大话显得自己特勇敢,我必须说,我还会吃四种不同的维生素和一种他丁类降脂药来降低脂肪含量。不过,对我这把年纪的人来说,只吃一种处方药已经是很节制的了。我的很多同龄人都吃五六种处方药。布莱森说,“我们很少知道把不同的药同时吃下去后会发生什么。”有朋友告诉我,在约翰霍普金斯进行总体检查时,汤姆·沃尔夫(Tom Wolfe)透露说他一天吃13种药。霍普金斯医院的医生要他减掉8种。
全世界的人的寿命已经普遍延长,因为儿童死亡率大幅度下降。癌症后幸存的几率也有显著的提高。根据布莱森引用的研究结果,药物可以解释这些改善的大约20%,卫生条件改善、饮食、和更健康的工作条件等也更重要。有钱人的寿命---这里一点儿都不令人吃惊---比其他人更长。但是,美国人----这里有些令人吃惊---的死亡率比澳大利亚人、英国人、德国人、法国人更高,毫无疑问,这归咎于糟糕的饮食、高强度压力、不良健康状况和暴力。
斯宾诺莎(Spinoza)宣称“自由人最少想到死;所以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关于生的沉思。”但是,斯宾诺莎(1632–77)只活了44岁,他知道什么?蒙田(Montaigne (1533–92))活到将近60岁,感觉到我们似乎“要驱逐死亡的陌生性,”应该“总是在心中和想象中保留死的形象。”如果人们有幸活到80岁,死亡的话题就经久不衰了。从这种坚持中产生的问题是还能再活多长时间,还希望再活多长时间。对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我们没有办法控制,但是,我们显然至少在理论上能够思考第二个问题的答案。
当然,只要生活还算美好,人人都愿意继续活下去。什么时候它开始不再美好呢?当痛苦已经远远超过快乐的时候,当人们感觉到自己的精神活力已经受到严重阻碍的时候,当人们不再能做自己喜爱而且渴望去做的很多事的时候。(我父亲活到92岁,他感到最遗憾的是丧失了独立性,在生命的最后一年一直需要人照顾。)至于我,只要我能像现在一样继续发现这个世界,这个同样丰富的复杂的,我应该一直活下去。就像我一直觉得的那样,这个世界有无限令人困惑的地方,同时也有无限的快乐和美好。
作者简介:
约瑟夫·爱波斯坦(Joseph Epstein),作家,著有《魅力:令人迷惑的赋魅》。
译自:Bodily Curiosities by Joseph Epstein
https://www.firstthings.com/article/2020/01/bodily-curiosities
(摩罗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