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渎宣言
——关于保护幼童与调整国家幼儿教育政策的
中国问题红皮书(修改一稿)(中文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际红十字会、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联合国教科文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医学会、博爱国际(Garitas Internationalis)、医学科学国际组织委员会 ( The Council fo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of Medical Sciences CIOMS)、中国红十字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和各类各级社会慈善组织和行动的机构以及所有关注幼儿教育与人类命运的人:
今天,我们每一位,都成为这段历史的见证人!
继携程亲子园因“强制喂安眠药片与芥末泥、关押监控盲区、消毒水喷洒”等手段虐童事件尘埃尚未落地,又一次在伟大的、具有悠久文明传统的祖国首都,蒙上了人类文明的雾霾,传出了最不和谐的弦外噪音,再一次在灿烂的阳光下,激怒我们民族的神经;这是公然对我们新时代、我们欣欣向荣的社会和伟大民族复兴运动的背道和挑战!这就应验了“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的名言;无论我们再怎么相信人性的美好,也总是会有披着人皮的恶魔出现。
中国的人口众多,任何孤立的偶发性事件,放到14亿这个基数上之后,都会变得不容忽视。通州,马驹桥金色摇篮幼儿园虐童猥亵幼童;肇庆,幼童被绑在粪盆上;西安,用锯条割破幼儿手臂;慈溪,用胶布封住幼儿嘴巴;重庆,逼迫女孩儿舔痰;建水,用注射器针扎儿童; 郑州,用塑料凳砸儿童;北京,教师用针扎男童生殖器;上海,女童下体被女幼师放入芸豆……等等,不胜枚举。
这是一幕几乎令人不可接受的、触目惊心的、反人类反社会的旷世悲剧;它的发生令我们共和国和中华民族蒙羞;这是一起教育战线上的恐怖事件,是我们健康文化生活的雷暴,让我们叹息、警醒和忧虑。
静默之余,我们不能不对这起令人发指的事件的始末发出质疑。
2015年11月末吉林四平市红黄蓝幼儿园里,10多名孩子身上发现大量疑似被针扎的伤痕,次年10月,4名涉案教师被依法判刑。
今年4月,北京大红门附近的红黄蓝幼儿园被曝出老师殴打学生视频;后经认证为北京红黄蓝儿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该园园长给予停职检查,并表示认真整改。尽管红黄蓝劣迹斑斑,可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运转,似乎丝毫没有受到这些负面新闻的影响。
2016年事件的余音未消,民心未复,人情未平,更为邪恶与令人不解的是:其依靠强大的法务团队打赢了一场民事诉讼,竟然在这次“虐童”案中被判无民事责任。
而在今年4月的“殴打”事件中,红黄蓝官方回应的当天,原视频就被迅速撤掉,许多公众号的相关文章也以极高的速度删除;显示出以金钱雇佣了何等能量专业的公关公司。
在如此漠然的世事和平静的当下,我们不能不说,“虐童”已不是通常意义偶发事件、个案或现象,它们已经酿成让我们共和国几乎窒息、文明哑言、国人自辱甚或可以致命的“痈疽”。它们正在腐蚀和毁损我们共和国健康的机体,而且正在用资本雇佣的形式预制更大的可能的幼儿教育的历史性危机。
此刻,作为医学人文社会科学共同体,我们聚集在这片我们的英雄与侵略者浴血鏖战的神圣土地上,出于对生命敬畏,在对往昔血腥的年代给与我们民族和人类永远的反省与觉悟的同时,发出我们的强烈呼吁。
幼儿是我们民族的未来,是民族精神的传承者,是我们共和国的希望和思想火炬的接力人。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构成,是整全国民教育体系的第一和首要环节,幼教的水平和质量不仅影响人的一生,也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发展的第一块奠基巨石。保护儿童、建立专项法律和伦理条规、整顿幼教机构、加大幼教投入、在全社会掀起一场‘道德扶贫’运动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今天,我们以对生命新的理解与全部的良知,感受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我们痛感,应对中国的幼儿教育方针、机制、政策、经济投入以及有关法律进行重新部署、补充、改革与调整,重新审视生命之爱的本真,并从我们内心深处发出呐喊和关爱幼儿教育安全的倡议。
我们呼吁,我们的政府、妇幼组织与机构、国际人权与卫生组织、所有的决策者、慈善人士以及社会各界,还有所有活着的人,倾听我们的声音。
A 文明与属性
面多这样的骇人听闻的现实,我们反思除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失衡和轻视“道德”扶贫外,是否有如下诸因:
1 历史文化原因,如文革中放浪无序、失人性、无法无天的“余毒”;
2 政府与管理部门的严重失职、失责、失信,专管人员渎职;
3 国家幼教投入不足,放任以盈利为性质的人和集团肆无忌惮地利用市场经济的丛林原则,大行其道,良心泯灭;
4 有关幼教的专项法律阙如与失控;
5 相关制度和社会监督体制不健全;
6 虚假的媒体与所谓说教式“思想品德教育”机制;
7 生育政策失准与“独子”化幼儿保教人员畸形心理发育;
8 媒体失责与拜金主义尘上,明星崇拜、富人文化充斥。
长期以来,我们没有像发展经济,如高铁、航天、高楼等硬件建设那样对思想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设那般真诚;在一个无神论的国度又终止于金钱的世风之下,出于赢利为目的大张旗鼓地宣扬对利润的追逐的光荣;
媒体连篇累牍赞赏这一类要钱不要“德”的做派与业绩:
2017年9月27日,红黄蓝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独立上市的学前教育企业。红黄蓝创立于1998年的早期教育机构,旗下包括了红黄蓝亲子园、红黄蓝幼儿园、竹兜早教套装三大教育品牌。就在上市前夕,红黄蓝刚刚实现了扭亏为盈,在2014年和2015年,红黄蓝每年净亏损130万美元,直到2016年才实现了盈利,并在2017年8月在美递交了IPO招股文件。据新京报报道,招股书显示,红黄蓝2014年营收6505.6万美元,2015年营收8285.8万美元,2016年1.08亿美元,2017年上半年营收6433.8万美元,净利润分别为-133.6万美元、-129.6万美元、588.7万美元和490万美元。2016年实现了扭亏为盈。在红黄蓝的招股书中,详细阐释了直营店所带来的前期投入高、回报慢等问题:
“直营店的前期推进周期较长,不但幼儿园选址要讲究靠近住宅区且避开高层建筑和交通要道,而且设施的准备期通常超过半年,还需3到4年的时间提高招生率。”横向比较其他早教机构,则给出的明确的办法,即引入加盟商进入市场,虽然红黄蓝并未透露加盟店所带来的回报,但从其他的公司仍旧可以窥视早教行业中加盟商的“诱惑”。2016年,威创股份拥有加盟幼儿园3601家,毛利率达到了57.96%,而其直属的连锁幼儿园家和托管幼儿园仅有25家;“幼儿园第一股”的伟才教育,收入也主要依靠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支撑,2016年两项合计营收占比达46.8%,某种程度上来看,加盟意味着低资产高利润。相比之前,直营幼儿园的毛利率则相对较低,一所除了前期6到10个月的准备,需要3到4年才能达到运营成熟,成熟后的幼儿园的毛利率在20%到40%。虽然红黄蓝在招股书中,强调“直营为根,加盟为枝”,2014年,红黄蓝的直营店为50所,在2016年增长到77所,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自营幼儿园达到了80所;但加盟店则由2014年的66所上升到2016年的162所,同样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数量达到了175所。比较之下,直营店和加盟店的增长速度显而易见,但对于营收的比例,红黄蓝给出的说法是“直营幼儿园占营收比例为72%,且呈持续上升趋势”。此外,红黄蓝还有853 个亲子园,均以加盟为主体。特许连锁经营实战专家文志宏指出,从加盟和直营的风险,对于红黄蓝总部来说,加盟店是一种轻资产的发展模式,公司本身不需要承担经营风险,仅仅是品牌和管理技术的输出,这样来看,在经营风险方面,加盟店是远远低于直营店,但加盟店最大的问题就是质量把控风险,这几乎是大部分存在加盟业务的行业的通病,但也更突出反映一个公司管理机制和水平的高低。更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红黄蓝的说法,企业较为重视北京地区的业务发展,在北京的直营幼儿园数量最多,截至到2017年6月30日为24家直营幼儿园,在其招股书中,北京地区加盟幼儿园数量为0。
以上的断续自行报告和经营者心理透露,他们村有何等急切的“赚取财富”的心理,哪里有一星点关顾幼儿教育和人道主义的关注和心意;这样的经营理念下何有其德性行善施爱?
在任何情境下,我们的教育事业不应漠化其公益性。包括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革命领袖们都极其关注那些无助的孩子们,到延安保育院看望甚至收留孤儿,保育人员用生命保护儿童的例子依然令人涕泪众恒。
所谓“公益”,泛指公众的、公共的利益,或使公众共同受益。所谓教育事业的公益性,简单地说,就是教育不以赢利为目的,做到公平和可及,使最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获得基础教育的权利。
就在一百年前,中国第一所自己国人开办的幼稚园诞生,创立者陈鹤琴说: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培养具有现代意识与素质的“人”,推动国家与社会进步。幼儿教育的性质当属慈善和公益事业,绝不可作为赢利为目的;绝不可以私利参杂其间。陈鹤琴办幼儿园不为盈利,只是为了“理想中的教育”,幼儿园用自家狭小的客厅,又和7个有共同意愿的好友成立了董事会,募集资金以购买土地,1925年在住宅隔壁造了房子,开始对外招生,正式成为南京鼓楼幼稚园,同年被定为“东南大学教育科实验幼稚园”——这是中国本土教育家建立的第一所现代幼儿园。
“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
这是哲学家康德关于“人是目的”的著名论断。他相信每一个人都因为拥有理性而具有内在的价值,从而成为自在的目的本身。因为人性中理性的客观存在,每个人都具有了同等的价值,无论富贵贫贱,无论长幼尊卑。于是,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只要是人,便具有目的性。不能将他人视为有差别的个体而否定了其客观的价值存在,从而把他人当作“我之为人”的目的的工具或手段。
然而,历史比纪念更为沉重,历史承载着人性的罪与罚;历史长于被漠视,因为时间已经逝去;但也只有历史,留给我们伦理的深刻警示、教益与溢满德性的金辉。
目前中国的幼儿教育体系有四种成分:公立、集体、民办或私立、其他行业;而至今没有准确的数据证实国家投入所占的比例,但就整个教育投入严重不足的背景下,幼教份额更加短缺;如此,部分决策人则寄希望于市场。
许多国家的幼教事业发展运作力图引入市场机制,如采取了项目管理、民间基金会、教育券、税收调节等现代市场投资的管理方法,目的就是要取政府管制和市场调节之所长,避两者之所短。相形之下,我国在这方面的举措较少,市场手段利用不充分。
但必须警惕市场机制的有限性、可限性与必限性;以韩国为代表的部分亚洲国家,由于政府对幼儿保教的财政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偏小,这些国家一方面将少量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公立托幼机构中,对私立托幼机构和就读其中的幼儿的直接补助则很少,另一方面,这些国家一般注意借助市场的力量,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创办托幼机构。美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幼教事业也会利用民间的力量。但不同的是,我国的民办幼教机构是要追求盈利的,而美、德等西方国家的私立幼教机构大多是非盈利性组织主办的非盈利性的慈善机构,如德国的私立幼儿园有90%是非盈利性的。即使是同在亚洲的日本也与我国的做法不同,日本自上个世纪70年代政府就出台了一个政策,鼓励私立机构设立所谓的学校法人,一旦申请成为学校法人,就意味着确定了相应机构的非盈利性。到上世纪80年代,日本的公益幼教机构加上非盈利性的幼教机构,占到了80%以上。在我国,财政拨款一直都是幼教经费来源的主渠道。但随着幼教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幼教经费的来源与渠道得到有效拓宽,社会资金办园成为幼教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国家对私人或企业投资幼教事业实行减免土地费税、城市建设费、收费实行免税等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以“隐形”的财政投资方式支持幼教的发展。但如何借鉴国外经验,使幼教收费既能体现市场经济的规律,又符合政府对教育的管理和宏观调控;既要保护办园人的利益,又要防止把办幼教作为牟取暴利的手段等方面,还有许多政策与措施亟待完善。
我们建议,民办幼教机构必须发展为非盈利性质的组织,使得幼教充分体现出基础性、服务性和福利性的特征。
从中外各国的情况来看,捐资助学及赞助一般都是社会团体或个人自愿出资兴办教育的行为,国家鼓励并实行免税等优惠政策。但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幼教机构向申请入园的幼儿家长强行摊派“赞助费”的行为,尤其是一些办园条件较好的园所,其自定的赞助标准随意性很大,使“赞助费”已失去捐资的基本意义。这是幼教发展过程中对市场性因素的一种错误引入幼教财政资金配置中的市场利用
B 责任与义务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首要环节。幼儿教育的水平和质量不仅影响人的一生的发展,也影响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发展。正是从这样一个战略高度出发,许多国家高度关注幼儿教育的发展,把促进幼儿教育的发展作为在未来世界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的重要保证措施之一。
幼儿教育的发展,有赖于基本的物质条件,需要最基本的投入。只有拥有能保障幼儿生命安全的房舍、设备,能满足幼儿需要的物质材料和阅读材料,能获得具有竞争力的薪水的合格教师,幼儿教育才能健康、持续的发展。幼儿教育只具有教育性和福利性,即促进幼儿发展和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而不具有生产性,因此,幼儿教育的持续发展必须依靠外部投入。任何把幼儿教育发展的希望寄托于幼儿教育本身的做法,是不利于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的,也是有悖公平性原则的。
纵观幼儿教育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楚的发现,幼儿教育健康稳定的发展总是与经济的投入成正比的。今天,幼儿教育发展存在地区差异,这种差异的形成原因除了历史和基础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投入。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尤其是沿海城市的幼儿教育硬件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有些地区的幼儿园房舍设备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先进的。但是,房舍不是决定幼儿教育质量的唯一因素。在基本房舍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决定幼儿教育质量的因素是幼儿教师队伍。而保证幼儿教师队伍质量的又是幼儿教师薪水的竞争力,也就是幼儿教师的报酬与她们付出的劳动的比值,幼儿教师的薪水与其他教育阶段的教师或社会其他行业的薪水的比值。不合理的比值会使优秀教师流失或使优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丧失。在这种参照的背景下,我们能很好的洞悉为什么在有些地区,房舍很高档,教学水平却比较低。可见,幼儿教育的投入是多方向的,并非房舍建好了,投入就到位或终止了。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幼儿教育的投入是长期性和永久性的,而不是阶段性的。
幼儿教育的投入是复杂的社会政策,是与人的一生的发展和国家民族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可以折射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及其对人的发展的认识程度。人的发展是从人的生命孕育开始的,对人的教育要从生命降生之时着手。幼儿时期,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社会应将幼儿的利益作为最大的利益,因此,公共经费的投入,应首先满足幼儿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发达社会公共经费投入的一个基本准则。对幼儿基本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的免费提供或平价提供是西方发达社会将儿童利益当作社会最大利益的重要表现。此外,他们还为幼儿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不可能在所有地区都达到与西方国家等同的投入量,但我们可以尽可能的确保政府投入的比例,努力体现儿童利益是社会最高利益的精神。
当前,局部地区出现的幼儿教育质量下降,教师队伍流动过度,尤其是新手教师替代成熟教师比例过大的现象的出现,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个地区幼儿教育投入的下降,幼儿教师薪水竞争力的下降。政府投入是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保证,同时,合理分担是幼儿教育投入的重要方式
从世界范围看,幼儿教育经费来源很少是单一的,大多是多方分担。幼儿教育经费的主要分担者是政府和家长。分担的总额取决于教育成本。高于教育成本的投入,是赢利性安排,与教育成本一致的是非赢利性安排。大多数国家均将幼儿教育看作是社会公共事业,对幼儿教育作非赢利性的安排。对幼儿教育的投入中,政府与家长的分担比例对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投入有全面的投入和有选择的投入。有选择的投入主要关注的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儿童或来自社会底层家庭的儿童。我国目前对幼儿教育的政府投入从总体上看,与向处于不利地位的儿童倾斜这一宗旨还不很吻合,但无差别的全面投入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现实。幼儿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作为社会大众的最大利益,政府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此,政府投入应该占生均教育成本的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家长承担的幼儿教育费用占幼儿教育总费用的比例在百分之二十左右,政府承担的比重是百分之八十左右。这个比重反映了幼儿教育的性质,也反映了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我国幼儿的生均教育成本在绝对量上低于发达国家,考虑政府的财政压力和家长的支付能力,将政府和家长对幼儿教育经费的分担比例确定在 8 比 2 左右是合理的。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希望接受更高质量教育即得到额外服务的家长收取更高的费用,也是合理的。相反,对于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家长,免除部分费用则是必要的。总之,就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状况来说,幼儿教育的发展不能只依靠政府,更不能只依靠家长,应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但无论怎样分担,政府都应在幼儿教育的发展中承担主要责任。
近年来,幼教走向市场,蕴藏着极大的危机。走向市场的本质就是依靠收费,将家长对幼儿教育经费的分担看作是幼儿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在实践中,由此出现了幼儿教育的收费超过教育成本的赢利安排。那些所谓高档幼儿园、天价幼儿园实质即是有赢利安排的机构。信息的不对称和家长对教育服务水准辩识能力的局限,以及家长对幼儿教育的强力期待,助长了和拉高了个别幼儿园的赢利空间。有少量的赢利空间本身并不是影响幼儿教育发展的因素。但在有赢利安排的情况下,恶意压低教师薪水,降低教育水准,甚至降低幼儿膳食标准,使少量赢利成为个别人的无德暴利,则是值得警惕的现象。特别需要讨论的是,个别地方采用所谓不给经费给政策的方式,其实就是运用权力提高收费,转移政府对幼儿教育投入的责任,使家长承担更多的投入责任。表面上看,这样做确保了投入,但从本质上来看,造成了家长负担过重、政府逃避责任的现实,不利于幼儿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
家长投入比重过大产生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政府对教育质量监控力的下降。由于有些幼儿园过度依赖家长的投入,因而办园的宗旨和方向上过多关注家长的需求,满足家长的各种要求甚于引导家长的各种观念。在这些幼儿园,教育内容经常成为缺乏核心理念引导的杂烩,甚至在实践中出现各种违背幼儿教育观念的思想和做法。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法规政策不能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必将严重影响幼儿教育的质量。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应是政府的责任,只有充分履行这种责任,政府也才有可能对幼儿教育进行有效的监控,从而保证幼儿教育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公共事业经费是国家尤其是地方政府为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而作出的一种经常性的财政安排。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依赖公共事业经费的支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公共事业经费中幼儿教育经费所占的比重不仅应该有所增加,而且应处于优先地位,而不应是可有可无、忽有忽无的。同时,幼儿教育经费的投入应该法制化、制度化,确保幼儿教育经费不因权力结构的缺陷而造成更多的不公平、不公正。对于幼儿教育而言,必须建立政府长期有效投入的法规和制度。将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地方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之中,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抵制各种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做法。因此,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投入,不只是对幼儿园的投入,实际是对全社会的投入,是对广大公众利益的投入。
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和谐,是人类共同的美好理想。幼儿教育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因子,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也是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结果,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因此,重视和关注幼儿教育是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正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中所指出的“幼儿教育是通过国家干预来推动社会发展的特别方式的关键点”。国家或政府对幼儿教育的影响不只是在幼儿教育本身,还在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在改革幼儿教育的过程中,也就有必要完善体制,确立合理的利益关系,政府、社会及公众各尽其职,使更多的幼儿有可能接受幼儿教育,而不是相反;使更多的幼儿接受不断改善和发展的幼儿教育,而不是相反;使更多的教师有安全感并更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不是相反;使社会对幼儿教育更满意,而不是相反。
C 爱与公平选择
文献显示:我们的不到4% GDP 的教育经费支出中,高教占25.4%、中专占6.6%、中学占29.42%,小学占32%,而幼儿教育仅为1.38%,而这一指标的国际平均水平为3.8%,有些发达国家达到7~8%甚至11%。可见,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幼教的财政投入水平仍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准上。
“马太效应”理论上,幼儿教育应当对促进幼儿个体发展、解放妇女劳动力和增进家庭幸福、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等都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但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尤其教育和福利制度的基础存在差别,各国的幼教财政资金配置也会各具特色。如在欧洲各国,尤其北欧的斯堪迪纳维亚国家的社会福利保障非常完善,幼儿教育已融入其中,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幼教支出。只是财政支持的对象有的国家是以家庭为主,如芬兰,有的国家是以社会保教服务的提供者如托幼机构、社区等为主,如英国和法国。它们共同的特点是,投入水平高,且十分注意对儿童资助的公平性。在美国和加拿大,政府对幼儿教育的财政投入一般占该国幼儿教育总经费的40%左右。其中,美国幼儿教育总经费的41%由联邦和州政府按比例承担,联邦政府承担27%,主要用于转移支付和改善贫困,维持全联邦范围内的幼儿教育公平;地方政府出资14%作为配套补充资金,并履行具体的幼儿教育管理职责。联邦政府的财政经费主要用于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亚洲国家的儿童及其家庭的社会福利保障基础薄弱,政府对幼儿保教的财政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较少,儿童及其家庭补助项目一般也很少。国家少量的财政资金绝大部分被投入到公立托幼机构中,对私立托幼机构和就读其中的幼儿直接补助很少。如在韩国,其2002年的幼儿教育财政经费仅占其GDP的0.13%,总预算为7966亿韩元,其中69.1%被投入到公立幼儿教育机构中,用于支付教职工工资和机构日常运作;30%用于发放教育券,直接补助儿童。韩国还采取了明显的重点倾斜政策,即对国立园重点投资,对私立园补助极少;规定公立园采取排富原则,且为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减免学费,或提供学费补助;儿童补助主要采用提供实物和服务、学费减免、教育券形式,不提供现金,以防幼儿家长挪用。无论是欧洲各国还是亚洲的日、韩等国,幼教财政资金的分配均有一个共同点,即注重公平性。欧洲因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高,幼教资金的分配不管是以家庭为支持点,还是以各种托幼机构为支持点,都十分注意对每一位儿童资助的公平性。韩国的幼教财政支持力度比不上欧洲,但它与中国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点是:它虽然也是将有限的幼教财政资金的大部分投入到公立幼儿园,但公立园的招生采取的是“排富”原则,它关注贫困家庭的幼儿胜过富裕家庭的幼儿,因而有明显的“缩小贫富差别”效应。相比之下,我国在幼教经费分配方面的做法却与之相反。如前所述,我国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本就不多,而对这不多的幼教经费的分配又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性,加剧了城、乡幼儿园之间以及城市中的公立与民办幼儿园之间的两极分化。我国政府投入幼教的经费主要来自县乡财政,省地级用于幼教的经费很少。根据教育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我国14个省市84个县、区的调查结果,我国有近70%财政拨款用于城市和县镇公办园,而占70%的集体办、企业办园得到的支持很少,农村乡、村办幼儿园则根本没有明确的经费来源,基本靠收费维持。结果,部分公办园越办越好,以至有的园向高标准、豪华型发展,并使得其收费也“越来越高”;农村园则因规模小、条件简陋、教师工资低、保教质量差,难以为继。这种“倾斜式”的幼教财政分配方式,最终造就了我国一小部分设备先进的幼儿园和一大批相对落后的幼儿园并存的局面。不仅如此,在这样一种幼教经费分配体制下,假若不同的幼儿园的幼儿人数相等,那么重点幼儿园的生均经费必然会远远高于普通幼儿园。而进入重点幼儿园的幼儿的家庭大多是高收入家庭,进入普通幼儿园的幼儿大多来自低收入家庭,由此,高收入阶层的人就会消费较多的教育经费,而低收入阶层只能消费较少的教育经费,这相当于拿穷人的钱补助富人的教育。而且,由于重点幼儿园各方面的条件较好,其收费标准自然同样可以高于其他非重点幼儿园,这也使得幼儿园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大,进入不同幼儿园的幼儿所受教育的差别也越来越明显。可见,中国的幼教经费配置存在非常明显的“马太效应”。显然,这与我国社会主义的追求“共同富裕”“和谐社会”等目标和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D、幼教师资与管理干部
在我国,学前教育在扩张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在原先的学前教育市场,一直存在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和师资力量短缺的问题,但随着资本的强势介入,基础设施问题迎刃而解,似乎“钱”的问题已经不再是问题,学前教育市场在资本的助推下快速增长,但表面的快速扩张背后,是师资资源短缺的进一步加剧。我们注意到,红黄蓝事件背后存在严重的师资不足和素质低下问题,从2014年到2017年,红黄蓝自营店数量由50所增加到80所,同比增长60%,而同期在校儿童数量由1.06万人增加到2.05万人,同比增长93.3%,这样看来,直营店在校儿童平均的数量呈现上升趋势,而教学人员增长比例明显低于学生增长速度,2014年~2016年,教学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5.12%、56.19、58.71%。
学者熊丙奇认为,北京地区曾有相关规定,建议每名幼师平均照顾5.5名儿童,但根据实际的调研来看,绝大部分民营幼儿园是无法达到这一水平的,再加上幼师本身平均薪资较低,北京地区幼师平均工资仅为4500元到5000元,这使得其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资本的助推和介入,固然改善了学前教育基础设施的问题,但在基础设施得到保障之后,以红黄蓝为代表的拥有雄厚资本实力的民营连锁开始了跑马圈地式的快速扩张,在一个个崭新的幼儿园建立的背后,却是从业人员和师资力量的缺失和匮乏,那么某种程度上看,学前教育的发展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繁荣罢了。”
作为制度的目的,此目的是为了作为伦理权利保护的对象而制定,也同时监控与生命权利相关的职业权力的过度膨胀或滥用,而我们确立制度之前,是把体验作为生命世界意义的基础,而没有很好地顾及体验的意向是否跟从我们实际生活和科学发展的需求。我们生命的伦理观念和“是”的判断依据,是处在“自然、身体、精神和哲学意识的连接中”,这个连接已经被现实生活和生命伦理技术断裂,我们业已形成的秩序是被裹挟在裂缝之间。
E 社会、 敬畏生命与我们的呼吁
鉴于此,我们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与海外华人,都应负起责任,关注幼儿教育事业,投身到“法律监督,诚信建设与道德扶贫”的运动中来!
由肉体的欲望和心理召叫作为基础构成的生命组合(作为直接和自然的精神)——比如家庭、肉身、性、生与死亡问题以及被文化化或者被异化而形成的冲突,家庭的的生命伦理精神是被感受的精神,是爱与信任的直接性自然;为了维系生命存在的利益,并使独立自由的个人生命和家庭生命共和体联结起来成为生命体网络社会,以利益需要或生命的物质和非物质的基础构成经济系统,在分配利益过程中制订伦理制约的法则,以解决物质短缺或有效抑制人性贪婪和自私造成的不公平,建立有利于生命存续的道义社会;医学社会是人的生命的形体的集合,它是为了解除疾病、缺陷或获得美感与享乐而建立的,这种生命罗格斯是生命意向性的反映,虽然它还不是最后的生命附形的意义,但它一定是身体的意义,这就必然给生命的伦理认知或伦理判断提出一个物质、并同时是精神的生命体-意识体系;
伦理精神赋予不再轮回的生命以神圣与崇高,这种神圣和崇高正在增强我们的信念与坚定我们的使命。
史怀泽认为:对于一切生物和动物的生命,都必须保持敬畏的态度。“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敬畏生命》)只涉及人对人关系的伦理学是不完整的,从而也不可能具有充分的伦理动能。只有当人类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因为人是有思想的,他的“亲属”范围自然扩大,他不能无视其他生命,更无权践踏。
我们的天职将永远是、并本当是:敬畏生命!
眼下,
我们的教育改革尚没有根本解救那些普通的、特别是贫困中的儿童和青年;
我们并没有真正缓释日趋紧张的贫富关系;
我们并没有捡回对我们教育王国的信任和忠诚;
我们还没有坚定的人类教育信仰、道德品质培育的信念和树立整全的人道主义良知;
我们还没有实现基本的生活质量标准和满足后温饱期的基础心理诉求;
我们还存在极大的教育风险、幼教危机、师资基质低下、随时可能发生恶性事件与教育灾难的现实;
我们的教育还不能以伦理的正义和敬畏生命的道德观,彻底地、完美地服务于我们的人民!
生命的神圣性是一种道德真理与伦理文化概念。
我们重申,敬畏幼儿生命和关爱幼儿生命安全是当下最大的政治之一!
我们强烈地意识到,一个国家发达不在于高楼广厦、豪宅香车、灯红酒绿、挥金如土,而在于是否能够有公平的医疗和教育机会,以及公民是否拥有较高的文化修养、高度责任感、健康和谐的世风、优秀的管理者、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清洁的生态环境。我们依然在为发展付出牺牲优秀的文化传统和精神文明的沉重代价。我们处于非常时期,严重的不平衡、不公正、不充分与一日千里的发展所带来的问题已经堆集在一起,我们培养了很多有知识没文化一切向钱看、只讲“丛林原则”和追捧“厚黑学”的动物性公民,特别是我们的下一代——那些经过“精致个人主义教育”的大学生——我们的子女儿孙,其精神、心理、道德品格令人挂虑;金钱至上、“唯财势人”尘嚣;坏媒体肆虐无度;各种思潮交集,思想和主义分争;进入21世纪后,国际环境复杂多变,不定性政客心绪、极端权利释放、人性中的负性欲望空间扩张。恶势力与国际上一小撮心怀叵测者利用我们民族经济崛起后的过度暴发户式的骄奢、浮躁心理,对我们进行阴险的捧杀和语言利诱与腐蚀;眼下,我们面临着教育和卫生事业的瓶颈路障。
人类永远在过程中,虐童事件再次证明,生命和人性也在历史的境遇中不断经受磨难与考验,并赋予新的意义。在和平与发展的主题下,生命的苦难和痛苦并未消解与弱化,我们依然在风险的中心;为此,我们建议:
1 把11月22日定为 :中国幼儿教育日。;
2 立即对全国范围内的幼教事业和所有相关机构进行清理和清整,纯洁队伍,对违法者严惩不贷,对其邪恶的行径进行彻底的清算;
3建议高层重新对幼教事业进行性质定位,以福利性非营利公益事业为主体,坚决缩小民营与私立的份额;
4 立即着手制定专项法律和行业伦理条规,对其进行统一规范与监督;
5 建立督学制,确定由国家公务人员为主的督查责任人,定期检查与巡视;建议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适当建立全时网络监控,对家长适时有限开放;
6 成立包含法律、社会学家、伦理学者和心理学工作者、社会人士、医生、家长代表为成员的第三方监察小组,对幼教机构进行定期考核;负责对管理人员、教师、保育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资质考核、培训、录用资格的审查与资格准入证书的审核等事务;
7 实行全国幼教人员的统一考试制度;有计划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有责任感、热爱幼教事业、品德高尚的幼教队伍;
8 组织有关学科的学者与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对国家的幼教政策给与理论指导和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幼教机构管理条例。
我们正在探索和建立一种新型人类关系,我们为因各种原因遭受伤害的的幼儿和家长表示慰问。我们徜徉在自然之中,接天地之大气在一身之内冲激摩荡,我们用“爱永无休止”之心,去追悔我们以往在生命问题上的过失,用爱和感恩作为我们自身生命的营养,以扶贫扶弱扶病思修而育新,以奉献助人来积善光华,让我们的思想与情感完全融入敬畏生命的真全生活与行动中!
人以获得生命为最大幸福,我们幸运,我们有生命的存在;并致力于健康与公正的追求;如此,我们借鉴1800年前,盐渎人建安七子之一陈琳的《檄文》的话语,“罗落境界,举武扬威,并匡社稷:则非常之功于是乎”!
人生之道,万物之纲纪,生杀之本始,神明之所治。
这就是我们,今天与明天,被生命感动的人,从中国的盐渎古驿,强调和倡议敬畏生命的大爱,并愿意在这个有限的过程中,求得自然的宽容、恩赐与尽我们的能力,使我们的民族昌荣,通达生命和精神的永生!
(孙慕义起草)
参加“全国首届医学诚信与平衡发展高峰论坛”全体
于江苏省盐城
2017.12.2
【注】文中引用数据,主要来源于谷歌、百度、搜搜等互联网。
志愿者签名:
(摩罗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