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诺贝尓文学奖授予鲍勃·迪伦(Bob Dylan)
你可能听过、哼过、唱过这首《Blowin’ in the wind》,但肯定没有想过它的演唱者鲍勃·迪伦会拿到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是这样写的:“为美国音乐传统增添了创造性的诗意表达”——但是简单地拿歌手、作家或者艺术家来定义他都正确但又都不全面。鲍勃·迪伦是文化偶像,他的名字本身就是一个无法被绕开忽略的文化符号。
写在前面
最近研究摇滚乐和美国六十年代史,发现了一个问题,细想之下觉得有趣。
先说一个词,如题,“摇滚乐教父”。能想到谁?听摇滚的能说出许多名字来,不听摇滚的,根本没概念——当然,这是指“摇滚”的部分。另一部分,“教父”,应该都很熟悉。
如今评价什么人都喜欢冠以“教父”之名,在中国,简直就像是帮派文化和宗教。尤其是歌手。而在国外的歌手中,鲍勃·迪伦是最常被提到几个“教父”之一,国内摇滚迷对此简直烂熟于胸朗朗上口,但凡提迪伦,言必称“教父”。懂行不懂行,拿来就用,不过脑子。
有感于这种现象,这篇就来谈谈,“摇滚乐教父”与鲍勃·迪伦,是不是一回事。
很多人声称鲍勃·迪伦是“摇滚乐教父”,就像他们同样说Chuck Berry是“教父”,又封Elvis Presley为王,也同样给Lou Reed加冕一样。乐迷和伪乐迷们,墙上贴着大头照片,没事翻几本闲书,有事鼓捣音乐,面对夕阳沉思,然后回身看看迪伦,自立起“父辈的旗帜”。
“教父”很好当的,名头而已,媒体说几句,大部分人信以为真,真实情况又是什么呢?歌没听几首,其人也并不十分了解,附和从众。Kurt Cobain如果活到现在,也免不了“被教父”的命运。
这在中国更容易理解,中国“摇滚教父”更多,只要出名的或者出格的,资历尚可的,堂而皇之可称“教父”。崔健,谢天笑等等,就连汪峰也有“认其作父”的,靠得住吗?崔健确实开风气之先,值得敬畏,他是献身于摇滚的,但没彻底。谢天笑则有模仿鲍勃·马利的嫌疑,演唱会弹古筝的杂糅风格,和苏阳的西北民歌摇滚,和二手玫瑰的二人转摇滚,一个路子,我听他的音乐,有点拼贴主义的通感。至于汪峰,鲍家街43号的汪峰还是那个汪峰,现在这个汪峰,哪个摇滚迷敢认祖归宗?
还是玩独立摇滚和后摇的那帮人靠得住些,不贬低乐迷,而称自己是歌者,委婉的张狂。中国玩音乐的,大部分既是技术不行,文化底子也差,内涵没有,牵强附会于风格,张罗出一大堆形式和噱头来,寒酸。一部分摇滚迷认,另一部分骂,小众之间更有派系之争。结果九十年代之后,找不出几个货真价实的出来,窦唯,万青,腰,几乎就没有了。这其实是很悲哀的事。真正的摇滚歌手没出几个,“教父”倒是抖了一大堆。
鲍勃·迪伦,也长期被称作“教父”,怎么说?
鲍勃·迪伦,客客气气地说,是摇滚乐时代的先锋;不太客气地说,是摇滚乐敏锐的学习者。Pete Seeger在新港音乐会上听到迪伦演奏摇滚,捂着耳朵躲进了车里,大吼着把声音关掉。台下很多嬉皮士青年发出嘘声,高喊着“背叛”。看1965年之前迪伦的演唱会视频,一把民谣吉他,脖子上架着口琴,眼眸深邃;看1965年之后的视频,尤其是七八十年代,铆钉马甲、皮裤和长靴,声嘶力竭。那时很多嬉皮士,后来许多音乐家,觉得他了不起。
一说先锋,是相对于民谣歌手而言的先锋
当时的美国,社会环境是滞闷又焦躁的,近在眼前的越战,悬在头顶的冷战,在技术官僚统治的社会,靠理性,找不到反抗的途径。民谣,太软了,激进的词句太少,曲调是田园牧歌和家乡,儿女情长。迪伦那时不到三十岁,一辈子唱这个,他伟大不了。
从1961年到1965年,他在格林威治村学尽了民谣的精华,深知民谣的边界和极限。其时整个美国风起云涌,各种运动方兴未艾,一股股思潮在酝酿,摇滚乐,十足可称为野蛮生长。迪伦读的兰波,涉猎的哲学,研究的宗教,民谣用不了,怎么办?或许就在格林威治村嬉皮士的兴盛中,在旧金山海特-阿什伯利社区的喧闹中,预感自己会渐渐滑向某种边缘境地的迪伦,问了自己这个问题。
所以插电,所以摇滚。1964年8月,民谣歌手鲍勃·迪伦在与摇滚乐队披头士的见面中,就意识到了通途所在,摇滚,新鲜得可以。甚至可以想见迪伦在和披头士共吸大麻的时候,从民谣抽离,在他无比熟悉的布鲁斯的原力中,窥见了摇滚的未来。
后来,转型的迪伦去英国,见到约翰·列侬说,“你怎么不写点真东西?
二而说他是摇滚乐敏锐的学习者,则是站在摇滚歌手的角度而言
1963年8月23日,马丁·路德·金在华盛顿广场发表了《我有一个梦想》,黑人民权运动进入高潮;1964年8月,迪伦会面披头士乐队,听着摇滚乐,带着他们抽大麻;1965年,迪伦在英国巡演,英伦摇滚让他侧目,回到美国再也没法和气地唱民谣。当年晚些时候,他用插电吉他,唱出了被称作“民谣摇滚”的歌。
此后几年,反越战示威、黑人民权运动、新左派运动、嬉皮士风潮、女权运动以及环保运动接踵而来,声势浩大,社会需要一个发声的人物,来提出政治控诉,提出人民诉求,来反战、嬉皮、声张权利。迪伦适时在那样的环境中站了出来,批判、质问乃至讨伐。他学得极快。
需要肯定的是,如果说披头士确立了摇滚乐的表现形式,引领了嬉皮士新一轮的风潮,那么鲍勃·迪伦则赋予了摇滚乐反战的内涵,革命的思想,给嬉皮士们的“爱与和平”赋予了超越时代的意义。
这亦是时势所趋。坦率地讲,迪伦的音色称不上动听,略有些尖利,老年才显出沧桑与沙哑。但时代需要他,那段时期,需要有人站出来。就像六十年代末期,既然有嬉皮士反正统文化,就要有人反嬉皮士文化,于是The Velvet Underground出来了;七十年代英伦摇滚停滞不前,需要革新与改造,于是有了David Bowie。
现在以历史的角度,以现代的角度,以事后的标准去衡量,鲍勃·迪伦早已符号化、现象化。《Like a rolling stone》和《Blowing in the wind》之外,他的歌还有多少人愿意听完所有?六十年代的成就和形象,随着嬉皮士运动的衰落,随着越战的结束,随着新左派摇旗呐喊的式微,随着那个年代不世处的一批传奇人物的谢幕,永远定格。现在研究他,研究鲍勃·迪伦,不是了,研究的是他作为符号背后的历史,是民谣与摇滚乐的兴衰,是他歌唱过的六十年代的倏忽光阴。
现在他依然唱,一场持续几十年的回光返照。
Mick Jagger,Keith Richards,David Bowie,Paul McCartney,,以及13年去世的Lou Reed,这些摇滚老炮们,共同维持着那个摇滚年代的记忆,如今的年轻人,些许还听听,更多的,奔向流水线音乐和杂音。鲍勃·迪伦在传奇中间,要鲜活一些,恒久一些。
这是他的面目。但话说回来,鲍勃·迪伦,算不算“摇滚乐教父”?——其实现在谈“教父”,还有意义吗?
鲍勃·迪伦,鲍勃·迪伦如是,鲍勃·迪伦而已。
也就是中国乐迷喜欢各种浮华的名头,我现在就在练吉他,说不定十年之后我跻身“教父”也不可说。不过没意义。
因此“摇滚乐教父”,往后的日子里少摆上台面讲才不会尴尬,国内太多的宣传乃至误传,左右了乐迷的判断。这是偷懒,事主义,搞体系,挂名号,都是偷懒。不能诚诚恳恳地介绍,仔仔细细地叙说,大而化之“摇滚乐教父”,是贻害。你全信,还听音乐干嘛呢?“教父”在本质上,是要你听出来的。
原标题:“摇滚乐教父”与鲍勃·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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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言撰稿人子非鱼西方六十年代亚文化私人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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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罗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