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2016年度课题申请公告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已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即日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法治民生建设创新主题,针对医药卫生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现实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深层次、全局性、对策性研究,使研究课题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较强的应用价值,为促进我国医药卫生法治建设、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促进和保障医药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除面向四川省内研究人员外,本年度申报范围仍然拓展至全国范围内有志于从事医药卫生法治研究的各届人士。
(二)所选课题应有合理的研究团队和相关学科的研究基础,能发挥团队优势,能取得标志性成果。
(三)鼓励有代表性、科研精神强、研究团队实力强的课题组积极申报中心课题。
(四)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已获得四川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项目申报本中心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向中心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中心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报。已获本中心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六)项目申报者要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如获立项即予撤销,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次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重点项目
申请者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应列3个以上的子项目,其中至少1个子项目负责人是非本单位职工,资助项目5~8项,资助额度10000~40000元∕项;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应是专著、论文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题的应要求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论文或在全国专业性杂志——《医学与法学》刊上发表4篇以上论文,以专著结题的应先申报结题后再出版。
(二)一般项目
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中级职称人员申报项目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资助项目10~18项,采取研究中心经费资助(资助额度6000~10000元∕项)或研究中心仅立项不资助(由课题承担单位配套资助)两种方式;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应是专著、论文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以论文和研究报告结题的要求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文章(其中1篇须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医学与法学》刊上),专著应先申报结题后再出版。
(三)青年项目
申请者原则上应该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资助项目15~25项,采取研究中心经费资助(资助额度5000~8000元∕项)或研究中心仅立项不资助(由课题承担单位配套资助)两种方式;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应是论文、专著或已为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其中,以论文和研究报告结题的要求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文章(其中1篇须发表在《医学与法学》刊上),专著应先申报结题后再出版。
如果当年申报项目特别多且质量也很好,需突破各类项目的立项高线时,可由学术委员会集中讨论决定后适当增加立项数。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项目”字样。
四、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受理时间:2016年3月1日~3月31日
(二)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书及活页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在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需附交电子文本(电子邮件发送)及详细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的电话、电子邮箱)报送本中心,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应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依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方法》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四)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方法》)请在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lzmc.edu.cn/html/ysfxzx/)下载。本次申报书以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提供的模本为准。
(五)本课题指南所列的是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是供申请者选题的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本中心2016年度课题公告及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所有项目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五、答辩及中标
重点项目经中心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还需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后,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经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所有中标项目的负责人须同中心签订合同书。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一)联 系 人:王林智
联系电话:(0830)3165430 18281170861
(二)E-mail: scyf071020@163.com
(三)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三段319号四川医
科大学忠山校区西山楼209室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邮 编:646000
附 件:《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指南》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2015年11月30日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2016年度课题指南
一、医药卫生领域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究
十三五规划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究
医药卫生基本法的立法研究
卫生计生立法科学性、民主性建设研究
国内外医药卫生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医药卫生法学发展现状与展望
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的国际、区际合作研究
医药卫生法与人口问题研究
我国医疗犯罪的立法问题研究
我国《尸体解剖法》的立法问题研究
二、医药卫生领域社会建设与管理创新
医药卫生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
医疗服务的行政监管研究
医疗资源科学配置问题研究
社会组织力量在医疗纠纷解决中作用探究
医院医疗风险预警预控及关键技术研究
远程会诊法律问题研究
民营医院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养老机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互联网+医疗”法律问题研究
公立医院公益化属性法律问题研究
医疗信息保护与利用的法律问题研究
强制医疗程序的法律问题研究
中药材市场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三、医药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
我国生命伦理研究的现状及特点
生命健康权与医药卫生法关系研究
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实践问题探讨
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生命伦理思考
死亡法律标准相关问题研究
器官移植的伦理及法律问题研究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生命伦理问题研究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构建、体制机制及运行模式研究
人类遗传学中人权问题研究
基因治疗法律规制
人类基因信息保护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
体外早期人类胚胎的法律地位及处分权
四、公共卫生管理与法律机制
公共卫生法的基础理论研究
健康中国与公共卫生监督研究
公共卫生权力和义务关系探究
创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管控机制的现状及展望
急救医疗法律问题研究
职业病防控政府的责任
强制接种疫苗法律问题研究
公共卫生产品的安全问题研究
五、食品、药品法律问题研究
食品安全法律保障制度研究
药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
食品质量监督法治研究
食品广告法治研究
医药制品瑕疵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研究
药食同源与健康中国法治保障研究
保健食品的生产许可与流通监管制度研究
转基因食品上市规制研究
非处方中成药市场准入制度研究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研究
食品药品犯罪的法治化应对
药品说明书法律问题研究
六、医药卫生争议的防范与处理
医患纠纷深层次成因分析
医患纠纷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
医患纠纷中应急处置社会管理机制研究
新媒体介入医药卫生争议法律问题研究
医患纠纷调解中专家咨询法律问题研究
医患权利保护与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建立医事仲裁庭的可行性研究
医疗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投诉管理机制与实务处理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角色定位与功能整合研究
律师在医疗案件中作用探讨
医方的强制干预权与患方知情同意权的关系
七、医药卫生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
医药卫生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
医药卫生法学教学与课程设置创新研究
医药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改革
创新型医药卫生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医药卫生法律人才素质培养研究
医药卫生法学人才培养的海内外合作问题研究
八、医疗保障法律问题研究
国外医疗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
我国健康权、医疗权保障制度研究
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模式与风险防范机制研究
特殊人群医疗救助和法律保障的探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立法研究
九、司法鉴定
当前医疗损害鉴定的困境与突破研究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的出庭作证理论与实务研究
律师法庭质询鉴定人及专家证人理论与实务研究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制与模式研究
司法鉴定人的培养研究
高校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模式探究
十、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其他问题
病历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医疗告知与知情同意法律正当性研究
医疗美容监管机制与法律责任
康复治疗法律问题研究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法律问题研究
过度医疗的民事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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