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医从文有毛姆
毛姆年轻时就弃医从文,为了写好历史小说他养成了四处游历的习惯,这给他后来的文学创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他在漫游南海群岛的时候,在塔西提岛发现了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画的窗板,回欧洲后便写出了以他为原型的《月亮和六便士》,除此之外,还写了一系列的游记和短篇小说,这些作品在当时都大受欢迎。
主人公恩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他有一个富裕和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喜爱虚荣,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于这种人世的快乐才对,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平静和庸俗。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上,他突然离家出去去了巴黎,抛弃了令外人眼羡的事业和生活。就在人们以为他的出走是因为有外遇的原因时,人们发现的事实是: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 这时的恩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也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他也不打算向任何人学习什么。在外人看来,他简直疯了,他开始变得生活窘迫,几次险些因饥饿和疾病而死。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总是在原有的事物上进行破坏,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拒绝了爱情和家庭,拒绝物质和欲望,一心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和艺术上的美,孤独地生活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艰难地跋涉着。
他不需要钱,但有时金钱会束缚他,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了一起。这时的他看起来似乎很知足,他有了一个土著人作妻子,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在他因麻风病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瞎子,但却在他的住所的地方画的壁画前整整面壁坐了一年,直到死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这一切,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毛姆深为高更抛弃一切追求艺术的执著而感动。在这部小说里他创作了一个舍弃西方文明,甘愿追求自我的一个艺术的叛逆者的形象,主人公作为一个绘画史上的革命天才,不停地寻找着艺术的神庙和圣地。小说的整个主题充斥着个性、天才和西方社会的矛盾,这也是毛姆最擅长写的内容,在《刀锋》里那个举止怪诞,四处漂泊到了最后皈依吠陀经哲学的主人公拉里也不外如此。 这部作品妙语连篇,在幽默诙谐笔调的背后写满了作者对现代文明的无奈和抗争。毛姆是第一人称“我”的运用大师,“我”在作品中不是主人公,却又时时出现。有时冷眼观望,从故事中游离出来,抽身而退;有时作为主人公的影子,像一种神秘的力量推动着故事的进行。这种若即若离的“我”成了作品与读者之间的桥梁,打破了小说创作中经常出现的作品与读者的二元对立局面,而是与你同行在故事的叙述之中。 毛姆的小说之所以好看,在于他骨子里的一种深邃的幽默,在行云流水的网状的叙述过程中不乏深刻的人性的批判和对现代文明的质问与迷惑。如果你还没有读过他的作品,那么尽快去找一本来读,他的小说一定会告诉你什么才是真正的小说。
(摩罗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