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脑中的“魔鬼”神经
评述: 与广为人知的基因决定论相比,脑神经系统的决定论的观点还没有被媒体和大众认可。
但是脑神经系统的决定论的合理性却远远高于基因决定论。
我们的很多神经科学和生物学的研究,大部分时候其潜在的假设其实是脑神经系统的决定论,
即决定一个人的行为,决策,思想,情绪等等外在的功能表现的,就是人的特定神经系统的活动水平。
这个假设,早在1994 年,Francis Crick 写了一本书,叫做《令人惊奇的假设》中,就有清晰的说明。
Crick认为所有的思维和感受都. 是由大脑的活动组成的。
从这样的假设出发,所有的主观体验,自由意志等等,可能都是虚幻的。
从我个人的角度,感情上我不太认同这样的观点,但理智上,从我所知道的研究证据和结果看,
却都找不到反对这样的观点的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只能把它作为一个有待进一步论证的开放性问题看待。
但无论如何,象报导里所说的,以神经活动为借口逃避对犯罪的惩罚,是我不能接受的。
按照这样的脑神经决定论假设,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可以越来越精密地测量和预测人类的行为和表现,
一个可能性就是未来是不是真的会出现那种类似科幻电影《少数派报告》里的社会判断和决策的体系。
虽然问题言之尚早,也值得讨论。这篇报导,也是顺着这个思路写的。
现代脑科学和神经生物学的巨大进步,与社会现实越来越结合紧密,实用化的可能性也越来越高,
确实需要一些警惕和超越实证科学的讨论,以防科学发现和技术进步的滥用。
如所谓“神经伦理学”(Neuroethics)的研究和讨论,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尝试。
这个方向,和我们有合作的PENN认知神经科学中心(CCN,http://ccn.upenn.edu/)的Martha J. Farah,
有一些尝试性的前沿工作。
做错了事,是我们的行为或道德过错吗?以前我们一直这样认为。
但科学家们最新研究发现,我们的恶行出自于大脑中的不良神经
《星期天泰晤士报》日前撰文称,越来越多的科学家认为人类大脑的组成是铁板钉钉,愤怒、良知、贪婪、活力、慷慨、自由、谋杀、强暴等在大脑里各有对应的神经块。有些脑部神经注定就是让人做坏事,甚至有些人注定就是坏人,因为他们的大脑是坏人的大脑。要想控制坏人的不良行为,可以依靠药物控制他们的大脑神经,更可以通过切除部分不良的大脑神经,从而减轻甚至杜绝犯罪行为。
恶行出自不良神经
5年前在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医学中心,神经学专家们曾认为他们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医学奇案。现年40岁的C先生曾是一位温文尔雅的大学教师。有段时间,他忽然好像完全变了个人,开始不断浏览色情网站,甚至强暴了自己的继女。最后他的妻子以猥亵女童罪对他提出控告,在审讯的过程中,他一直称自己头痛难忍。于是医生为他动手术,结果发现在大脑前页有一颗鸡蛋大的良性肿瘤。脑瘤被切除之后,C先生就奇迹般地恢复了正常生活。
医生总结认为是肿瘤阻止了大脑中强迫神经的供血系统正常运行,从而导致C先生行为失常。
我们一直认为,人有能力判断一件事情的对错,从而决定是否执行这件事。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也认为,符合道德判断的行为都是建立在理性的、考虑周全的思维基础之上。而大脑科学家却认为,我们所做的事情是对还是错,决定权不在我们本身,不在我们的思维,而是在我们的大脑。普罗萨克(Prozac)是目前最常用的抗抑郁药物,它的发明者、脑科学家罗伊?富勒曾有过一句名言:“每一个欺诈行为的背后,都有一个欺骗性的脑分子。”
通常,我们用这样的话语批判C先生的行为:“他强暴了一个儿童”;而脑科学家则会这样解释:“在他神经传递的过程中,一些物质的血清元素降低,复合胺的层次随之降低,于是导致他行为失控。”
其实早在很多年前,就有科学家指出大脑和行为之间有着微妙的联系。1848年,一位美国佛蒙特州的铁路工人盖奇,在开凿隧道时不幸被一根铁棍击中,一些圆形碎铁片飞入他的大脑里。虽然他保住了性命,但是醒来后却变成了一个满口脏话的流氓。
已故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福朗西斯?克里克曾经宣称:“我们认为人是有个性的,或者面对是非,人可以自由选择,其实那是一串神经细胞联合神经分子一起反映出来的行为。神经科学可以让我们对人类行为有一个更科学的解释。”她认为,那些历史传说或者科幻小说,甚至诗歌、文学家笔下的人类心理活动都是“民间心理学”,并非真正的科学。
哲学家们也支持脑科学家的观点,认为所谓的“个人责任感”不过是一种幻想。英国哲学家弗雷迪?阿叶认为事情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唯一的区别只是带给人们的感觉,要么引起嘘声一片,要么引起叫好声一片。有人提出质疑,脱离了个体本身,又哪来所谓好或者不好的行为呢?
“大脑负责”理论引发道德争论
脑科学家“我们的行为无论好坏,责任都在于大脑”的论断无疑会引起不少道德伦理问题,于是一个关于如何约束脑部神经的课题迅速红火起来,科学家将其称为“神经伦理”,简单说就是大脑科学的道德问题。大脑神经所导致的犯罪、残忍、野蛮甚至暴力究竟该如何解释?又有什么办法可以控制?这些都是科学家正在研究的。
如果我们的大脑像一台计算机,那么所谓的责任感、义气或者其他性格都只是一个在大脑里运行的“软件”罢了。如果我们做了好事,表示“软件”运行正常高效;如果我们做了坏事,无论偷窃、抢劫、谋杀或者欺骗,都是因为“程序”被“病毒”感染。大脑里的“软件”怎么“杀毒”呢?有时要依靠普罗萨克之类的药物,有甚至要将大脑被感染的部分切除。
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玛特?法拉是神经伦理学方面的前沿专家。他认为21世纪是神经科学的世纪,“我们已经有了抗抑郁的药,帮助人集中注意力的药,帮助人增强记忆的药,将来也一定会有预测到精神失常以及控制精神失常的药物。”
英国心理健康研究机构认为导致精神病的神经是无法治疗的,所以精神病患者在侵犯了他人之后只能被严格监管。同样无法治疗的还有色情行为,因此对于性侵犯者,科学家能做的只是切除其大脑中的一部分。这样的“性侵犯细胞切除”手术在丹麦、挪威、瑞士、冰岛和德国都曾试验过,最高的成功比例可以将性侵犯细胞从50%降低到5%。这是目前为止最有效的办法,如果让性侵犯者服用药物的话,重新犯罪的比率高达15%。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尼古拉斯?罗斯认为,一旦人们都接受了“大脑而非人们自身决定行为”这一论断,人们要面对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判断正常的犯罪行为和病态的犯罪行为”,而接下来的现实是,当我们做出不道德的、甚至犯罪行为时,我们是该放弃神经科学的理论来追究社会责任?还是应该强化神经科学的理论来规避社会责任?
(摩罗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