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图:美国华人腰鼓队
在中国城市的广场和公园,中国大妈、中国大叔的晨练、晚练是老年人最常见的休闲活动,既健康了身板,也有了兴趣和爱好。好多中国大妈到了美国后,也自然喜欢能有个公园和其他老人一起练练的活动,但让一些老人没想到的是,美国的公共场合有严格的法规要求,其中基本一条就是不能扰民,特别是在不能制造噪音,音乐声音不能太大。至于敲锣打鼓放鞭炮,除了特殊的日子,最好别想。在美国生活的华人特别是不懂英文的人,有时会把在中国的一些习以为常的习惯展现出来,结果引起社区其他族裔民众的反弹。
美国侨报网发表了一篇由记者崔国萁采写的报道,讲述了一个“中国大妈”遭遇的故事。该报道称,纽约布碌仑的日落公园如今成为华人晨炼、休闲、健身的重要场所,但随之而来的音乐扰民问题不断遭到周围其他族裔的投诉与抗议。日前一支华人舞蹈队在该公园排练时,遭到附近居民的多次报警,前来的警员将担当这支队伍的编舞与领队的王大妈铐起来并开传票,令其出庭应诉。报道说,这支华人舞蹈队在日落公园地区十分活跃,凡是华社的大众性活动或大型活动,她们的身影都会出现在现场,为中外民众送去腰鼓、传统舞蹈等。平日里这支队伍就在布碌仑的日落公园里排练,但因前去该公园锻炼或跳舞健身的华裔民众越来越多,且华人大多喜爱在音乐的伴奏下大跳集体舞或交际舞,结果总是引来不堪这些音乐与噪音骚扰的公园周围居民的抗议与抱怨,结果这种抱怨最后升级至报警。在法庭上,法官念王大妈是初犯而做出消案处理,但也警告她说若第二次再收到同类罚单,必回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罚。
这是一件华人入乡但未随俗的小例子,一些中国大妈来到美国后,在公园里大家在一起跳舞、排练,像在国内一样能晨练,感到很开心,也十分喜爱。本来这是个好事,但由于不了解美国公园管理规定,在一件事情上出了状况,那就是噪音扰人。事实上,民众前去公园跳舞,无论是跳交际舞、集体舞还是健身操、民族舞、广场舞等可以,但前提是不能使用高分贝或大声音的音响与扩音设备,有关法律的规定是公园内播放音乐以及制造声音所带来的噪音必须低于35分贝,超过此限就是违法。
中国大妈在美国遭遇水土不服的尴尬,表明来到美国的华人虽然可能不懂英文,但尽量做到入乡随俗还是有必要的。对于中国大妈被诉上法庭一事,纽约警方华人社区联络官表示,作为警方和多族裔组成的纽约市,没人不认可这是中国文化,也没人歧视中国文化与华人,但是不要忘记这里是美国社会,这里对涉及公众利益的行为与举动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华人应该“入乡随俗”,了解美国法律,融入美国社会。
中国大妈在美国遭遇水土不服的尴尬,表明华人仅是入乡随俗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了解美国的法律和法规,按规矩办事而不是按习惯办事。美国各城市对于公共场所,如公园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比如纽约市公园局对公共公园内噪音、音乐的管理规定有:任何人在公园内不得制造、导致或被允许做出让公众感觉被打扰、或烦恼、或被伤害的不合理噪音。所谓不合理噪音指的是任何过多或异常响亮、导致平和或舒适的环境被干扰的声音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公园内播放可带来噪音的声音扩音或复制设备。任何人在晚10点以后、早8点之前,不得在公园内里使用乐器、敲鼓,也不能播放录音机、收音机或其他产生声音的装置与设备。
人类现在目前面临各种污染的挑战,天不再蓝、水不再洁、而人们不太注意的一种污染实际上是每天在污化着人的身心,那就是噪音污染。在美国文化中,民众有着保持不制造噪音的习惯。餐馆中,听不到食客大声讲话甚至是喧哗(一些中国餐馆除外)。公共场所打手机,人们会压低声音。马路上汽车驾驶,基本上听不到喇叭声。商店、超市,播放的是轻柔而音量不高的音乐,锣鼓喧天想都别想。
美国控制噪音污染,除了文化习惯外,更重要的是有严格的法律制约。以纽约为例,1992年末,纽约市成为全美第一个对于噪音进行测量并明确规定噪音控制标准的城市。1997年纽约市议会通过了更加严厉的“新噪音防治法”,“新法”规定,在距离公寓楼一米处进行测量,所有噪音超过45分贝的声源都被禁止。无论是狗叫、过大的音响还是汽车鸣笛,都不得连续超过三分钟。上述违规超过三次,就将被罚款525到2625美元。“新法”还规定,各家商店、酒吧、夜总会的扩音喇叭声音不能让街道上行走的人听见,如果音量太大,最高处罚金威2.4万美元。(本文主要资讯来自美国侨报的记者报道)
(摩罗编辑)